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1-017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抵债资产过户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原股东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州造纸")用以资抵债方式偿还本公司经营性欠款,公司已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了所有抵债资产的接收、开票手续和账务处理,有关资产接收情况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接收进展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11年3月31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公司本次抵债资产接收需办理过户手续的资产共四类,即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长期股权投资 (不含青山纸业股权)及设备类资产(车辆),合计评估价值13,794.19万元(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9月30日)。截止2011年9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需过户资产的产权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 中介审计机构对上述抵债资产的接收与过户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1-016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10月18日接到股东部分股权质押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质押给福建省银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0月17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