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傅梅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439,366,731.73 | 1,211,009,241.08 | 18.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243,094,803.54 | 1,187,824,029.47 | 4.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0 | 21.03 | -47.6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033,167.15 | -426.6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8 | -221.79%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00,303,070.74 | 7.25% | 269,474,835.57 | 1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665,496.24 | 71.35% | 123,046,774.07 | 44.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31.03% | 1.09 | 9.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31.03% | 1.09 | 9.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0% | -65.35% | 10.00% | -73.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2% | -66.29% | 8.92% | -74.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079,605.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01.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934,046.90 | 本公司发行从关联方处无偿取得的电视剧所产生的收益(按发行收入-发行成本-营业税费-按收入比例分摊的期间费用计算)确认为非经常性收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4,505,788.35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7287.9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3,269,676.99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94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张永圻 | 1,307,42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30,4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3,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844,15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825,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蔺晓熠 | 775,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邵金妹 | 759,785 | 人民币普通股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741,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海英 | 740,0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 14,400,000 | 0 | 14,400,000 | 28,8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26日 |
傅梅城 | 20,150,784 | 0 | 20,150,784 | 40,301,568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26日 |
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242,000 | 0 | 4,242,000 | 8,484,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8月26日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 2,118,000 | 0 | 2,118,000 | 4,236,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8月26日 |
刘冠军 | 211,824 | 0 | 211,824 | 423,648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邹静之 | 211,824 | 0 | 211,824 | 423,648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赵彩芳 | 247,104 | 0 | 247,104 | 494,208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26日 |
程圣德 | 254,160 | 0 | 254,160 | 508,320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金骞 | 254,160 | 0 | 254,160 | 508,320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张伟英 | 169,344 | 0 | 169,344 | 338,688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陈宇舟 | 100,800 | 0 | 100,800 | 201,6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网下配售流通股东 | 2,824,000 | 2,824,000 | 0 | 0 | 网下配售 | 2011年1月26日 |
合计 | 45,184,000 | 2,824,000 | 42,360,000 | 84,72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 1月-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47.4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6%,营业收入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产品或服务 | 2011年1-9月营业收入 | 2010年1-9月营业收入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电视剧销售 | 25494.85 | 23976.26 | 6.33% |
电影销售 | 139.25 | 266.28 | -47.71% |
电影院 | 5.96 | - | - |
广告销售 | 1302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5.42 | - | - |
合计 | 26947.48 | 24242.54 | 11.16% |
电视剧收入:
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变动 |
报告期新增发行数量 | 12 | 12 | 0 |
报告期实现发行收入数量 | 45 | 32 | 13 |
当期实现收入 | 24515.4 | 23976.26 | 2.25% |
注:2011年1-9月电视剧发行收入不含佳韵社数据。
1月-9月主要实现收入的电视剧分别为《京城四少》、《花环夫人》、《金枝欲孽》、《爱上查美乐》、《命运交响曲》、《施公奇案II》等。
(2)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为8,795.6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61%,主要是因为发行单价提高,毛利率相应增长导致营业成本下降。
(3)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906.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72%,主要是因为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广告宣传费用下降。
(4)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1,482.3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28%,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人员工资、办公、房租及差旅费等费用增长。
(5)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1,394.67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上市后银行存款增加带来的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623.9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0.4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帐款增加,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为-63.71 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球影业对外投资的浙江时代金球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尚处于影院投资期,产生亏损。
(8)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为1,608.9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98%,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的相关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为4,173.5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60%,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0)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12,400.4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05%,主要是因为公司毛利率增加,单部影视剧盈利能力增强所致。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79,664.59 万元,比上年期末减少17.79%,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外投资、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12,856.21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250.91%,主要是受电视剧发行周期和时点影响,三季度发行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为802.64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460.76%,主要是因为公司定期存款系2010年末存入,本期产生应收银行利息较多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60.00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239.83%,主要是因为公司支付的电视节展位费、房租、装修费等费用尚未取得发票。
(5)预付账款:报告期末,公司预付帐款为22,235.15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132.38%,主要是因为公司电视剧投资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4,784.34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145.60%,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所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球影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 万元支付时代金球第二期投资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策广告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900 万元投资参股上海蓝橙18%的股权。
(7)固定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为633.02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48.27%,主要是因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运输工具增加所致。
(8)商誉: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为10,293.23 万元,系公司收购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股权,企业合并而确认的商誉。
(9)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9.28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87.24%,主要是因为公司坏账准备增加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1781.28,比上年期末增加295.92%,是因为公司利润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和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11)应付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为1,074.43,比上年期末增加157.87%,主要是因为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12)预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为4,019.14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351.97%,主要是因为公司取得《抬头见喜》、《钟馗传说》、《情义两心知》等剧等剧预售款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89.14万元,主要是因为期初计提的年终奖本期已支付所致。
(14)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5296.23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1018.35%,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外投资款尚未支付完毕。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6)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对影视制作行业而言,著作权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公司影视作品存在多方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形,为了避免出现主张权利的纠纷,公司与各合作单位或个人等权利方签订合约、约定了详细的权利范围。如果发生上述纠纷、涉及法律诉讼,除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经济利益外,还可能影响公司的行业形象,最终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尽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引起的诉讼,但公司无法确保未来不发生此类情形。公司影视作品还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潜在风险。 |
15)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对影视制作企业而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备以下两大特性:一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周期性,即影视作品从启动投资开始拍摄到实现销售收入并回笼资金往往需要1年以上的周期,普遍存在跨期现象;二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的非均衡性,在影视作品的摄制和发行过程中,资金流出持续全部过程直至发行结束,而影视作品发行结束后资金的回笼往往在某几个时点发生,呈明显的间歇性,从而导致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非均衡性。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09年10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梅城、赵依芳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如违反承诺给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2009年10月15日,公司股东大策投资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公司股份期间,将尽可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如违反承诺给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
作为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六个月内的新增股东浙商创投、上海六禾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自华策影视增资扩股办理完工商登记之日(2009年8月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华策影视的股份,也不由华策影视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首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傅梅城、程圣德、赵彩芳、金骞、张伟英、傅小纹、余海燕、陈越孟还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1,017.7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67.39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997.3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32,000.00 | 32,000.00 | 3,167.39 | 31,997.38 | 99.99% | 2012年12月31日 | 776.51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000.00 | 32,000.00 | 3,167.39 | 31,997.38 | - | - | 776.51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收购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股权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9,500.00 | 9,500.00 | 67.86% | 2011年08月01日 | 126.41 | 不适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4,000.00 | 14,000.00 | 9,500.00 | 9,500.00 | - | - | 126.41 | - | - |
合计 | - | 46,000.00 | 46,000.00 | 12,667.39 | 41,497.38 | - | - | 902.9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公司超募资金为59017.71万元。2011 年5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以收购股权及增资的方式控股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9,500万元。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49,517.71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161,063,540.69元,该部分资金已于2011年1月1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出。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定期存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公司2011年3月31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6,48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5.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56,480,000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4月15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1年4月15日完成。
2、公司2011年9月6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129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388.8万元(含税);同时以现有总股本1129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股本7907.2万股。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权益分派还未完成。 |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傅梅城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