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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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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1-05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9日下午13:30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4日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人9名,分别是:高利民、高王伟、黄立新、宋祖英、张悦翔、吕佩芬、王国松、姚桂松,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吴玲芳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股东葛骏敏因出差委托股东吕佩芬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股东黄卫书、挪威中央银行委托吕佩芬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上述股东代表股份总数251,873,717股,占公司总股本447,580,500股的56.2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马欢律师、胡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1)选举高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1,873,71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谢伟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1,873,71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5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3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19日下午2点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为:高利民先生、黄立新先生、高王伟先生、宋祖英女士、葛骏敏先生、孟宏亮先生、谢伟理先生、独立董事沈福荣先生、王玉萍女士、张旭先生、邵毅平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1-055)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目前该补充资金已到期,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8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证暂时用于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高王伟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鉴于黄卫书先生、张新觉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分别兼任的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也不再担任。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提名,补选高王伟先生为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谢伟理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1年11月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全文将刊登于2011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候选人简历

高王伟,男,1981年1月出生,学历本科。2006年9月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先后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格迈佳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高王伟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利民先生之子,持有公司股份1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87%,高王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伟理,男,1984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2005年起就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跨国公司集团审计、大型国企和民企海外上市融资审计、并购审计,中外合资企业年度审计等工作。2010年加入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资产管理部经理,负责项目调研、投前和投后风险管控、投后资产管理、项目公司运作及项目退出等工作。谢伟理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5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9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0月13日以书面、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初珍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1-055)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目前该补充资金已到期,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8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证暂时用于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5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非公开发行48,387,000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358,387.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2,639,813.00元。

2011年3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以11,993.7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993.76万元。

2011年4月18日,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于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800万元。目前该补充资金已到期,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8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分步实施且部分款项将在设备达产后支付,因此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8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本次拟以4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还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网络投票,待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王玉萍、沈福荣、张旭、邵毅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整体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就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43,8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43,8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意见: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海利得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经核查认为: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拟以暂时闲置的43,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该决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兹同意公司以暂时闲置的43,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1-05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9日在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4日下午14:30

2、股权登记日时间:2011年10月28日

3、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3日----2011年1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3日15:00 至2011年11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六路1号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53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10月28日,截止2011年10月28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1年11月1日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六路1号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11月2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206海利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06;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议案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 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日下午15∶00至2011年11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潘晓婵

3、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真:0573-87989196

4、邮政编码:31441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1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利得(股票代码:00220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日期: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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