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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1-015TitlePh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侯若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燕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77,335,617.73163,996,730.2313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98,935,050.9091,902,417.3122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461.84142.3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746,924.18-45.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3-45.00%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30,696,387.635.67%92,975,887.131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37,004.32-44.42%13,071,574.974.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55.56%0.23-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55.56%0.23-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9%-3.27%8.01%-7.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4%-3.22%7.86%-6.8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00,00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1,113.56
所得税影响额-55,368.95
合计305,744.6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59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李欣1,906,112人民币普通股
周信钢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汤国庆678,000人民币普通股
周晨440,000人民币普通股
倪建平310,054人民币普通股
俞涌金200,700人民币普通股
陈殿良120,109人民币普通股
范思娥79,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明78,800人民币普通股
邹惠卿78,72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32,750,00032,750,000首发承诺2014-6-8
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000,00014,000,000首发承诺2012-6-8
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2,000,000首发承诺2012-6-8
陈烜425,000425,000首发承诺2012-6-8
龚清德375,000375,000首发承诺2012-6-8
李坚150,000150,000首发承诺2012-6-8
曹汉元125,000125,000首发承诺2012-6-8
惠国庆125,000125,000首发承诺2012-6-8
彭鹏50,00050,000首发承诺2012-6-8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鲁信.汇鑫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100,0001,100,000网下配售2011-9-8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00,0001,100,000网下配售2011-9-8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1,100,0001,100,000网下配售2011-9-8
合计53,300,0003,300,00050,000,0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241.60%,主要系公司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32.54%,主要系公司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利息以及子公司支付了部分红利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3、其他重要事项

为加强商标的保护,防止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公司将“光韵达”商标进行了注册。报告期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签发了注册号为8281728号的商标注册证,核准公司在第40类[激光切割、金属处理、材料处理信息、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陶瓷烧制、伐木及木料加工、纸张加工、玻璃窗着色处理(表面涂层)、废物处理(变形)、空气净化]使用“光韵达”商标,注册有效期为2011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图案为:@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租用的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的承诺:如果因租赁关系无效或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需要另租其他房屋进行搬迁、被有权的政府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侯若洪先生及姚彩虹女士承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搬迁、被罚款或被追索所产生的所有相关损失或费用,使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截至2011年9月30日,承诺人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066.00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70.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70.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项目6,272.656,272.653,540.753,540.7556.45%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及ERP系统建设项目2,000.002,000.0029.8529.851.49%2012年06月08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272.658,272.653,570.603,570.600.0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暂未确定具体投资项目)11,123.4611,123.460.000.000.00% 0.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1,123.4611,123.460.000.000.00
合计19,396.1119,396.113,570.603,570.6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超募资金金额为11,123.46万元,超募资金目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30,009,179.16元先期投入,其中“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项目”已先期投入人民币29,849,179.16元、“ 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及ERP系统建设项目”已先期投入人民币16万元。上述项目先期投入支出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3日予以鉴证,出具了深鹏所股专字[2011]0461号《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3日和2011年9月15日完成上述资金的划转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到期后转入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侯若洪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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