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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11-034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1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第2、3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议案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19日 附件: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正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原第四十四条为: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现变更为: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司对现场参观的来访者实行事前预约、现场签署《承诺书》以及事后报备的制度。投资者、分析师等对公司进行调研、参观、座谈前,需与上市公司进行事前预约,来访时于现场签署《承诺书》,接待结束后,公司证券部及时做好来访者的档案记录,建立规范化的投资者来访档案,并于接待后的2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情况。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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