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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新材 公告编号:2011-033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10月18日上午9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富国平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监事会3名监事及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关于向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增加产能、加大营销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方式包括人民币借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应收账款融资等),期限一年,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借款利率:人民币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确定,但上浮不得超过10%;美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IBOR+400BP确定。 3、《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进口押汇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财务费用,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申请办理进口押汇业务。公司于2011年拟向该行申请的每次押汇期限为一个月,每次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2012年1-12月份拟向该行申请的每次押汇期限为三个月,每次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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