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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1-06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地 点:浙江省乐清市宁康西路13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1年10月21日 8:30---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盆新区)纬四路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 人:张传晕、骆克梅 电 话:0577-62661122 传 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0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6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290;投票简称:华仪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4、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5、投票举例 例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华仪电气”的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6、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议案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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