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1-047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5456.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70%,利润总额8705.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714.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0%。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前名称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因审计发生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11月8日(周二)上午 9 时 30 分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1年10月2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1-049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四)会议方式 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地点 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49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10月2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 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 8: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 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49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生产厂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49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蒋祥庆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102或124 传真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1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1年11月8日 召开的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1-050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9日上午12:00在公司坂田分厂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江宁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内容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前名称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因审计发生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0月21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