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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1-26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011-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晏群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依照该决议,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聘任刘敏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同时,免去孙德志先生兼任的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特此决议 附件:刘敏先生个人简历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刘敏先生个人简历 刘敏,男,1985年8月出生,安徽省桐城市人,研究生学历。2004年9月~2008年6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就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9月~2011年6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就读,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3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获其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1-1A-012);同年7月,参加了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获其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书》(证书编号:2011-1B-267)。 特别说明: 1、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未持有任职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3、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本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 敏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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