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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3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1年10月20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彦伶先生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现状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11年10月2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53.58元/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26,229.90116,873.37

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为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注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如不能满足公司项目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行,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将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签署、修改、补充、批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3)如国家相关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7)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事宜;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共计9,356.53万元用于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10月21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4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

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6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637,695.6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8日到账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中的规定,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涉及媒体和路演推介等费用3,491,709.05元应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募集资金净额3,491,709.05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人民币520,129,404.65元。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3,812万元,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要求,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若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投资总额,多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先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900万元【先后补充4900万元、6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2010年8月1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超募资金实施《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及对《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共计8,340.02万元【其中,实施《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使用超募资金8,099万元;对《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241.02万元。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2011年9月29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共计19,240.02万元。

上述项目的实施共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3,052.02万元。

截至2011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暂未安排使用用途的超募资金为8,960.92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395.61万元,两项合计共9,356.53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净收入共计9,356.53万元用于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3、项目实施主体: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126,229.90万元,建设光伏产业化基地。其中,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9,356.53万元投入,其余资金由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筹集。

建设内容:项目通过新建建筑面积184,097.15平方米,其中建设厂房116,745.75平方米,及辅助厂房和其它功能建筑67,351.40平方米;购买工艺实验设备及相关的仪器设备、工器具及办公设备,达到项目所需光伏产业化条件。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光伏核心设备360台套、光伏整线设备10条的生产能力。

5、项目建设期: 3.5年。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与前景

1、项目建设可行性

(1)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我国经济正处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变过程当中,国家政策鼓励新能源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到2010年,基本实现以国内制造设备为主的装备能力。到2020年,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国内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

太阳能光伏作为绿色清洁能源,符合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2)公司光伏设备制造技术已成熟

光伏产业从技术上讲可归入半导体产业,因其核心技术是半导体集成电路技术的延伸,公司凭借其在集成电路装备制造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先进技术,将集成电路装备制造技术应用于光伏设备制造,已能够提供光伏整线设备解决方案。

(3)绿色能源投资经济效益良好

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新能源产业和绿色经济在我国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从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纵向分析中看,从设备制造,到设备安装,再到运营,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作为产业链的上游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在光伏产业高速发展的初期,其收益明显较高。因此,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商能够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得到了资本市场的认可。

2、前景

本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达产后正常年份新增收入139,950万元,新增税后利润19,751.32万元。同时,该项目边建设边投产,建设期内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30,400万元;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78,800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共计9,356.53万元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剩余超募资金对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投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共计9,356.53万元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认为:七星电子以IPO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必要、可行的,该募集资金的投资没有与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七星电子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中信建投同意七星电子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共计9,356.53万元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5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1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下午3:00至2011年11月1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1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数量

2.3 发行方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定价基准日

2.6 发行价格

2.7 限售期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4、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6、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9月26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1,投票简称:七星投票。

2、投票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下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下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下子议案2.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对会议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0
2.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2发行数量2.02
2.3发行方式2.03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4
2.5定价基准日2.05
2.6发行价格2.06
2.7限售期2.07
2.8上市地点2.08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2.09
2.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2.10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2.11
议案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3.00
议案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4.00
议案5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5.00
议案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7.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上述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下午3:00至2011年11月1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服务密码申请流程:

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 “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于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股东可向信息公司或信息公司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交易系统或互联网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加力、储舰

联系电话:(010)64369908,(010)64361831-8115

传真:(010)6436990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

邮编:100015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数量   
2.3发行方式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定价基准日   
2.6发行价格   
2.7限售期   
2.8上市地点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2.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1 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6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0日上午如期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茂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剩余超募资金对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投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共计9,356.53万元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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