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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1-05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1-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合同“供方”)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万达”,合同“需方”)签订了总价194,565,253.76元的电缆供应及指导安装集中采购合作合同,合同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2年8月30日,合同标的主要为低压电缆。该合同于2011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三、合同主要内容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及时、保质履行该合同。 (二)本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比例为15.51%。 (三)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四)本合同大部分产品将于2012年供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大连万达的合作,促进销售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利益。 五、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主要在下一年度执行,截止今年年末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与大连万达合作关系良好,前期合作也较顺利,所以,实际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不存在较大风险。 (三)本合同公司提供产品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10天内,公司将收到结算总价95%的货款,余款(即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供方妥善履行保修义务且经需方所属项目公司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且本合同交易对手方大连万达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所以公司面临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较低。 (四)本合同公司提供产品主要为低压电缆,为我公司技术成熟产品,非出口产品,所以不存在技术、汇率等风险。公司已做好相关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合同。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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