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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2011年10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15:00至2011年10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坪山工业园1幢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康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名,所持股份146,816,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1683%。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所持股份97,053,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418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所持股份49,763,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74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7,053,28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56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3%;反对194,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622,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反对194,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7,053,28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56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3%;反对193,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1%;弃权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622,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反对193,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9%;弃权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债券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7,053,28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56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3%;反对193,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1%;弃权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622,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反对193,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9%;弃权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7,053,28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56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3%;反对16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2%;弃权33,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5%。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622,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反对160,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弃权33,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方冰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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