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东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雪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399,266,099.48 | 467,165,225.29 | 199.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89,172,954.15 | 219,901,071.48 | 440.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8.49 | 2.93 | 189.76%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93,074.84 | -89.3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 | -94.00%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82,274,416.53 | 107.01% | 431,355,876.79 | 80.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107,837.40 | 78.54% | 125,004,252.67 | 101.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5.26% | 0.95 | 14.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5.26% | 0.95 | 14.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4% | -67.00% | 13.71% | -58.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9% | -71.00% | 13.11% | -64.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0,541.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72,834.1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7,453.84 | |
所得税影响额 | -819,124.43 | |
合计 | 4,631,705.1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65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26,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59,57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光大银行-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18,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容 | 694,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6,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 4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299,957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惠康 | 25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莉 | 49,455,000 | 0 | 19,782,000 | 69,237,000 | IPO发行前限售 | 2014年3月29日 |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 22,500,000 | 0 | 9,000,000 | 31,500,000 | IPO发行前限售 | 2014年3月29日 |
天津天保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 | 0 | 600,000 | 2,100,000 | IPO发行前限售 | 2014年3月29日 |
赵俊伟 | 1,155,000 | 0 | 462,000 | 1,617,000 | IPO发行前限售 | 2012年3月29日 |
陈诗宇 | 345,000 | 0 | 138,000 | 483,000 | IPO发行前限售 | 2012年3月29日 |
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5,000 | 0 | 18,000 | 63,000 | IPO发行前限售 | 2014年3月29日 |
合计 | 75,000,000 | 0 | 30,000,000 | 105,00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下降-89%,主要是公司加大了材料采购量所致;同时本年度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增多,从而使经营现金流量下降;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长28.8倍,主要是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外投资,陆续投资了印刷设备再制造、纸电池等拓展公司主营业务的项目,同时为了进一步的开拓海外市场,在日本和美国设立海外分支机构,以拓展日本及美洲地区的市场,这些都将为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
公司将一如既往的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继续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稳妥的发展主营业务,完善机制,调整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延伸公司的产业链,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法人股东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投资”)及其股东裴美英(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的直系亲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李莉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李莉离职后半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自然人股东赵俊伟(公司董事赵铁流的直系亲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期满后,在直系亲属担任发行人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直系亲属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直系亲属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4)自然人股东陈诗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法人股东天津天保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成长”)、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创投”)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由于公司存在区内注册区外经营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莉承诺:“如果税务主管部门因天津长荣印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存在的公司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内注册、而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外经营并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情形而对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补缴税款,本人自愿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主动代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和承担全部应补缴税款”。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莉出具承诺:如果存在公司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而未缴纳的员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或公积金,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代公司补缴;如果公司因未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代公司承担。
(3)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作出了如下承诺:“本人作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天津长荣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在日后的生产经营、投资业务活动中,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开展任何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公司利益遭受损失,本人承诺向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3、其他承诺
(1)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名轩投资作出了如下承诺:“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在日后的生产经营、投资业务活动中,不利用股东地位开展任何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不向业务与贵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贵公司利益遭受损失,本公司承诺将向贵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426.76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19.6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047.3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速精密多功能新型印刷设备产业化项目 | 否 | 27,516.00 | 27,516.00 | 2,503.07 | 17,730.80 | 64.44% | 2012年03月31日 | 2,500.00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7,516.00 | 27,516.00 | 2,503.07 | 17,730.80 | - | - | 2,5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印刷设备再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2013年10月31日 | 0.00 | 否 | 否 |
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 否 | 3,196.75 | 3,196.75 | 0.00 | 0.00 | 0.00% | 2012年03月01日 | 0.00 | 否 | 否 |
日本设立控股子公司 | 否 | 316.54 | 316.54 | 316.54 | 316.54 | 100.00% | 2011年10月01日 | 0.00 | 否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000.00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8,513.29 | 18,513.29 | 5,316.54 | 15,316.54 | - | - | 0.00 | - | - |
合计 | - | 46,029.29 | 46,029.29 | 7,819.61 | 33,047.34 | - | - | 2,50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止到2011 年9 月30 日,募投项目?\"高速精密多功能新型印刷设备产业化项目"厂房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其他配套设施已开始建设。
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正在选址,待公司地址选定后,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1、经公司2011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经公司201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震德机械有限公司”(暂定),用于建设印刷设备再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11年9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拟使用等值500万美元的超募资金(汇率按发生时计算)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MASTERWORK USA LLC”(暂定),用于北美地区的销售和服务,截至2011年9月30日,该项目没有使用超募资金;公司拟使用等值50万美元的超募资金(汇率按发生时计算)与AKIRA YOSHIOKA在日本设立控股子公司“MASTERWORK Japan Co., Ltd”(暂定),注册资金55万美元,用于日本地区的销售和服务,截至2011年9月30日,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316.54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XYZH/2010TJA2070号《关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报告鉴证,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4,417.56万元,其中 14,318.74万元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417.56万元人民币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目前,相关资金已经置换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