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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1-022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胡德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明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了780.75%,主要系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期末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了163.25%,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以及部分款项尚未结算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了40.90%,主要系期末预付材料款减少。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了41.08%,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给吴中财政170万元购置土地预付款。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了64.80%,系公司位于苏州吴中区电器综合检测基地在建项目投入持续增加。 6、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了52.37%,系公司预付吴中区电器综合检测基地项目专项设备款增加。 7、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了39.13%,系公司原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逐月摊销。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了38.39%,系期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9、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了66.67%,系本期归还了部分短期借款。 10、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了46.25%,系本期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设备款增加。 11、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了42.53%,主要系期末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12、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了55.92%,随着公司在建项目的陆续完工,公司检测能力增加,期末待检项目预收款减少。 1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了100.00%,系工会经费减少。 14、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了29.01%,系本期缴纳了去年的企业所得税571.16万元。 15、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了28.46%,主要系工程投标保证金增加。 16、实收资本(或股本)较年初增加了168.66%,系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增加股本及本期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7、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了496.55%,主要系首发上市股本溢价所致。 18、盈余公积较年初增加了54.05%,系公司本期利润分配前计提435.61万元。 19、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4.35%,主要系公司检测能力及检测量逐年提升,公司的检测费收入增长。 20、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6.81%,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21、营业税金及附加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5.77%,营业收入增长,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22、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05.08%,业务迅速增加,公司研发费用和人员费用等也相应增加。 23、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1.11%,主要系银行借款增长,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支出相应增加。 24、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35.07%,系本期按账龄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较上期减少。 25、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74.03%,主要系本期获得政府补贴。 26、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91.76%,主要系公司支付公路补偿费。 27、所得税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7.54%,营业收入及利润的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0.13%,主要是工资成本费用支出的增多。 2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98%,主要是为项目建设购置的设备投入增加。 3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38.31%,主要是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业绩回顾 201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23.11万元,比去年同期10540.09万元增长64.35%。实现净利润5870.42万元,比去年同期3902.02万元增长了50.45%。 在低压电器检测领域,公司始终是国内检测规模最大、检测项目最齐全、检测容量最大的低压电器检测机构。但基于高压电器检测业务的不断增加,低压电器检测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在逐步降低。2010年投产的35kV及220kV等级高压电器检测试验系统继续为公司带来高压检测业务的增加。2011年2月,试验端口系统项目顺利完成,公司检测效率的提高已日益显现。2011年9月,40kV-550kV 1/2极合成试验回路系统如期完成并转固。此项目系为高压开关设备的短路关合和开断能力试验提供大功率的试验电源,使试验站的测试能力上升到550kV/50kA 1/2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高压电器试验电压等级提升至550kV等级。此外,公司在CB实验室预评审通过后,仍在持续进行正式评审的准备工作,迎接正式评审的到来。 前三季度,公司新增了5项已受理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其中有3项为第三季度取得;正式获得4项专利权,其中有1项为第三季度取得;“高低压电器检测系统”项目获得江苏省机械工业联合会颁发的“2010年度江苏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被苏州市人民政府评为“首批苏州市服务业标杆企业”;被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十一五全省技术改造先进单位”;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江苏省企业创新先进单位”;被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评为首批“机械行业AAA级信用单位”。 (二)业绩展望 目前,我国电器检测行业已成为增长最快、前景最好的现代服务业之一。而公司地处我国电器制造业主产区,拥有独立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模式,为国内唯一可同时从事高低压电器检测业务的机构。为实现“中国第一、世界知名”的现代化综合电器检测基地战略发展目标,公司不断加大对试验设备、试验系统的投资力度。相信随着未来各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的试验能力将不断增强,检测范围将不断加大,检测领域将得到更有效的开拓。 公司将继续做好低压电器和高压电器检测工作;同时,利用引进的人才优势对新增的风力发电设备实验室、节能实验室的检测任务进行市场开拓;继续进行CB实验室评审的准备工作;加速位于吴中区的检测基地建设;加快低压大电流及抗震试验系统两个募投项目建设;同时加大对超募资金投入的两个新项目,即1100MVA电力变压器突发短路及温升试验系统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关注,争取早日投运。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及董事胡德霖、胡醇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公司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中检测试同时承诺: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规定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确认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事项的通知》(财行〔2010〕174号)批复,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划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社保基金会将继续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股东胡德霖和胡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没有直接从事或参与与电科院存在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也未投资于从事与电科院业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任何其他企业。 各自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不含电科院)在本函出具日之后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电科院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者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任何与电科院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如果电科院今后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电科院享有优先权,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电科院)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前述的承诺在本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在作为电科院关联方的期间一直有效。 公司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分别出具了《声明与承诺》,声明:知悉本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高低压电器的检测服务,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并分别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在本函出具之日后均不会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关于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胡醇承诺:如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公司补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之前产生的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公司因社保或住房公积金问题承担任何损失或罚款的,胡德霖、胡醇将共同地、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公司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11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合计转增45,0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90,000,000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8月3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8月3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8月31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且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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