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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 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1-03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11人,实到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0-03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1〕306号)等规定和要求,作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对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有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编制和审批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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