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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军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1)存货:期末金额为64,604,178.66元,较期初增加25,173,739.05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本公司库存黄金比期初增加。 2)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为251,376,698.52元,较期初增加244,511,116.78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转让子公司甘肃荣华生化有限公司100%股权增加的应收股权转让款。 3)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193,433,249.45元,较期初减少604,257,725.87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将子公司甘肃荣华生化有限公司100%转让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金额为2,433,855.69元,较期初减少2,580,112.35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摊销了活性炭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金额为14,783,229.76元,较期初减少37,394,757.44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子公司荣华生化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减少的子公司的负债。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金额为16,378,621.35元,较期初减少15,445,206.27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子公司甘肃荣华生化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荣华工贸,减少的子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 7)应付利息:期末金额为1,385,748.35元,较期初增加626,448.75元,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的借款利息尚未支付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为7,177,538.94元,较期初减少370,345,460.31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子公司荣华生化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荣华工贸,减少的子公司的负债(其中包括子公司应付荣华工贸款项)。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
1)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223,458,027.59元,较上期同期减少39,800,389.35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黄金库存增加,相应销售减少。 2)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623,132.39元,较上期同期减少4,023,655.01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下降,应计提的利息减少。 3)管理费用:本期金额为50,427,802.49元,较上期同期减少31,913,638.07元,主要原因系上期母公司停产期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管理费用,本期母公司大部分资产已投入子公司,剩余资产因搬迁转入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4)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651,040.50元,较上期同期减少201,878.29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黄金库存增加,相应销售减少,销售费用也减少。 5)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10,410,022.46元,较上期同期减少8,042,829.05少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应纳税所得额降低,计提的所得税费用也减少。 3、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22,173,049.61元,较上期减少76,638,920.91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黄金没有全部销售,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8,319,501.66元,较上期增加18,433.236.83元,主要原因是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11,466,638.00元,较上期增加64,752,778.67元,主要原因系上期归还了大股东荣华工贸的部分垫资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淀粉生产线相关资产及菌体蛋白车间交由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搬迁。报告期,公司督促并积极配合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对淀粉生产线相关资产的搬迁工作,目前搬迁工作进展顺利,新厂区的土建工作基本结束,正在进行设备的拆卸、吊转工作,考虑到荣华工贸整体的搬迁进度,预计可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搬迁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大股东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荣华实业于2008年8月6日解除限售的3328万股股份,于2009年7月31日解除限售的7228万股股份,合计10556万股,如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32元(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 报告期,第一大股东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忠实履行了其对中小股东所做出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因此未实施现金分红。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永 2011年10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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