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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洪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今年第三季度利润下降较为明显,有以下主要原因:一是三季度适逢夏季机器大修和工业限电,属于经营淡季,也让原本不足的产能问题显得更加严峻;二是上半年国内制剂产品连续降价和招标政策的变更导致销售推广愈加困难,由于政策影响有一定滞后性,因此在三季度体现较为明显;三是公司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以应对降价等不利因素,因此销售费用增长较多,但由于滞后效应利润的增长在当季不能马上体现;四是原料药方面,国际市场需求下降而其上游原料价格却在上涨,大大压缩了其利润空间。上述因素对公司三季度利润的短期影响较为明显,公司将积极应对以争取在最后一个季度改善业绩。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豁免要约收购事项 2011年6月30日,现代制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重组从而导致国药集团间接收购本公司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并同时上报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目前尚待批准。本公司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事件进展情况,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2、间接控股股东情况说明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并同时上报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成为现代制药间接控股股东。@3、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11年6月,因为工作原因,俞雄先生和潘振云先生向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小坚先生向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于2011年6月9日正式公告。 2011年6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刘存周先生和陈文浩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2011年6月24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存周先生和陈文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011年6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陆伟根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2011年6月24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陆伟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011年7月,因个人原因,刘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尚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该事项已于2011年7月30日正式公告。 2011年8月1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魏冬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魏冬松先生简历详见2011年8月20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4、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哈森")向控股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医工院")申请3000万元委托贷款,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海门")向医工院申请1亿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两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根据申请,医工院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贷款给现代哈森和现代海门。该事项经201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4月29日发布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内容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分配办法上,可实行现金、股票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可以在中期进行分红。 若公司拟申请再融资,则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2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011年3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87,733,402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773,340.20元。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斌 2011年10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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