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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1-05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 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上午10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1年10月16日电话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由于个人原因,贺睿女士申请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林志强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如下:

  1、将第一百零六条原文"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2、将第一百一十三条原文"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修改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人事变动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日

  (二)审议事项:

  1、审议贺睿女士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选举林志强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尤剑辉先生辞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5、审议选举贺睿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2、截止2011年11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11月6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92)5937117

  2、联系人:李雪炭

  3、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个人简历:林志强,男,大专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过福建省安溪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曾任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国光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1-05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上午11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1年10月16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永瑞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因工作变动,尤剑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监事会提名,贺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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