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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22日

2011-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领先成长股票
基金主代码0700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5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1年10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1年10月24日

注:投资者范围是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上述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1)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转换为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2)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公司旗下原有其他16只开放式基金(包括: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之间互转,以及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入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时,均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自2010年5月26日起,嘉实主题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 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 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③ 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 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 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帐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 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7)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转入申请:

(i)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ii)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iii)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iv)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v)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vi)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i)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ii)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iii)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iv)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v)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 如发生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本公告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1 年 4 月 22 日、25 日及 27 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查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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