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1-2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香港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额度为3,000万美元的担保,用于博威香港公司开立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及进口押汇等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张明先生作为博威香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审议该议案时未行使表决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7-11号海港城世界商业中心14楼1401室,法定代表人:张明,注册日期:2011年10月14日,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三、董事会意见 博威香港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展国际贸易业务,加快本公司国际化进程,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需求。该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博威香港公司提供额度为3,000美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年10月21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为25,110万元(注:其中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1:6.37折算),占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净资产的14.01%,且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1-2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以传真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上午9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推动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香港公司")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本公司为博威香港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额度为3000万美元的担保,用于博威香港公司开立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及进口押汇等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本公司关联董事张明先生作为博威香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审议该议案时未行使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1-27)。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所有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