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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1-4(定)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许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卫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进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31.83%的主要原因是预付昆山光华娱乐城一期工程款18,163,920.00元。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10429.67%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给苏州综艺投资有限公司开元大厦二期商业用房共计房款84,360,914.00元,报告期内已收款53,000,000.00元,尚余31,360,914.00元待收款。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58.04%的主要原因是收回太仓市城厢镇政府代建工程款2,003,911.18元。 4、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65.24%的主要原因是归还了滁州安邦聚合高科有限公司欠款本金24,000,000.00元和利息15,000,000.00元。 5、报告期内1-9月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幅度很大,主要有:新华苑四期本期交房实现销售收入51,799,358.00元;销售开元大厦二期项目商业用房实现销售收入87,572,237.00元;销售三香广场部分裙房实现销售收入15,384,270.00元;销售宝应白田雅苑一、二期项目尾盘实现销售收入5,036,496.00元;销售其他项目尾盘实现销售收入698,725.00元;开元大厦房租收入700,192.00元。 6、报告期内1-9月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6.28%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销售进入后期,销售代理服务费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1-9月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5.52%的主要原因是:原在新华苑四期项目开发成本中列支的各项开发间接费用因该项目结转开发成本后不再列支在成本中,后续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列支在管理费用中,故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幅度较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华 2011年10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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