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10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10月24日至2011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70%至80%;债券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20%至30%。按照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3年10月24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4年1月23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不相似。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在中国CPI居高不下、经济增长预期放缓,美国信用评级百年来首次遭下调、欧债危机升级等因素影响之下,中国A股市场受到强烈冲击,再加之预期的政策松动并未出现以及新股发行愈演愈烈,内忧外患之下,3季度A股呈现单边态势。上证指数、深证成指跌幅分别达到16.91%、18.52%,成交量屡创新低,降至500亿以下。虽然A股市场的估值水平已经处在历史低位,市场仍然信心缺乏,情绪悲观。本基金在3季度降低股票仓位,降低建材、地产和机械等周期性行业配置,配置行业景气业绩增长确定的行业,包括银行、煤炭、汽车、家电、商业以及医药等行业。

  展望下阶段,国内经济增长继续向下的趋势将延续,经济增速平稳回落至正常水平,高位徘徊的通胀可望在4季度有所回落。虽然国内经济仍然面临来源于外部的欧债危机、全球经济减速等因素的影响,但经济短期出现“硬着陆”的风险仍然不大。策略上我们仍然会偏重估值便宜、增长确定的蓝筹股,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出发,自下而上选择可持续稳定发展的龙头企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1年3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16%,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75% 。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因信息披露存在违法事实于2011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7号),主要涉及到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的问题,同时对公司以及管理层进行了不同数额的罚款。

  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五粮液是食品饮料行业里一家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公司,违规行为大部分发生时间已经久远,公司治理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目前估值处于历史低位。

  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五粮液进行了投资。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6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信息披露
   第A005版:焦 点
   第A006版:环 球
   第A007版:市 场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机 构
   第A010版:机 构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中国基金
   第B002版:新 闻
   第B003版:私 募
   第B004版:对 话
   第B005版:聚 焦
   第B006版:动 向
   第B007版:数 据
   第B008版:投资家
   第B009版:观 点
   第B010版:理 财
   第B011版:理 财
   第B012版:数 据
   第C001版:C叠头版:公 司
   第C002版:综 合
   第C003版:数 据
   第C004版:行 情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