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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1月18日至2011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于2010 年11月18 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根据《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已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投资范围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旗下不同基金、包括特定客户账户对同一证券进行交易的业务,均纳入《交易端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交易端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所业务》规定不同基金、账户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交易分配原则是“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不同基金、账户同向买卖同一证券完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实现公平交易。本报告期内,场内业务的公平交易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制定《交易端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业务》以及《基金(账户)参与新股询价与申购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其进行规范,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的事后监察,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投资方向及投资风格与其它基金有较大的差异。目前,华安旗下基金没有与本基金风格相同的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宏观经济看,三季度并未出现市场之前预期中的通胀回落,CPI并未出现显著下行,使得紧缩政策难以放松,季调后的PMI指数回落显示实体经济增长缓步放缓,而期望中的地产“金九银十”销售旺季并未出现,加大了对下半年地产新开工的悲观预期,伴随市场对三季度及全年的盈利预测开始下调,市场出现较大幅度调整,以有色、地产、水泥、煤炭等周期行业相继调整。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6.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36%.本基金本报告期累积跟踪偏离度为0.13%,日跟踪误差为0.0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四季度随着国内经济需求的放缓,预计通胀将进入下半段即从高点回落的过程,但短期内下降到低于政策调控目标的合理范围内可能性并不高,在地产销售下降中房价进入的重要政策效果观察期,政策难言全面放松大,但若外围出口剧烈下滑,欧债危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事件性刺激下,政策可能会有定向调整,即紧缩政策的高点已过,前期市场调整反应了主要的悲观预期,国内经济出现硬着陆的可能性很低。作为上证龙头企业ETF的管理人,我们将继续秉承既定的投资目标与策略,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充分拟合指数,减少跟踪误差,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上证龙头企业指数投资工具。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股票投资。

  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5.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2、《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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