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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1-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知,其于2011年10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了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增持人:沈锦华 2、 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目前A股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着眼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计划在未来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 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 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1年10月20日,沈锦华先生增持公司40,164股股票,平均价格41.695元,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34%。 本次增持前,沈锦华先生持有公司69,537,39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9.1808%。 上述增持后,截止2011年10月20日,沈锦华先生持有公司69,577,56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9.21%。 5、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 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根据本次增持计划,沈锦华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7、 其它说明:沈锦华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 持股30%以上的股东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沈锦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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