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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8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8日分别以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在成都市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张桥云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贾勇代为表决,董事冯卫东因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补建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1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阅2011年10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

同意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9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8日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在成都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余立志因出差,委托监事会主席刘禾代为表决,监事白学川因出差,委托监事贺丹代为表决。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1-041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4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拟募集资金人民币18,751.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4.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75.74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1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4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万元)

截至目前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网络化监控系统扩产技术改造项目7,270.001,406.00
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6,018.005.50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187.001,305.36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1,276.8054.85
金融服务外包运营管理中心项目16,994.9430.23
合计35,746.742,801.94

公司已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详情请阅2010年1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归还银行贷款2129万元(详情请阅2010年4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1年10月18日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900万元募集资金(详情请阅2011年10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截止2011年10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070.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生产经营季节性较强,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均衡,下半年公司经营处于相对的旺季,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经测算,按目前贷款利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节约149.13万元的财务费用。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笔资金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且使用期间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户中,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不超过6个月。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为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意见: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三泰电子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笔资金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且使用期间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户中,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对三泰电子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为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签名:

陈宏 周友苏 王治安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作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泰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三泰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2009年11月24日,三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2,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24.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75.74万元。

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9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9.78%)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9.78%)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保荐机构认为: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三泰电子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测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49.13万元。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笔资金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且使用期间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户中,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基于上述意见,本保荐机构对三泰电子本次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毕杰

蒲江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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