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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029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古培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东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尤泽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11 年7 月7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两项指标,均按照转增比例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82.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金融社保卡及相关软件业务的实施及推进力度,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29.58%,从而导致报告期末应收帐款余额增长幅度较大。 2.应收利息:报告期内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2.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的定期存款利息。 3、存货:报告期内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71.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增长,加大了金融社保卡业务存货备货规模,导致存货大幅增加。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55.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42.71万元,为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所需场所的设计及装修费用。 6、开发支出:报告期内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135.19%,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所致。 7、应付票据: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30万元,为公司采购系统集成项目所需设备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 8、应付账款: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449.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金融社保卡的芯片采购量增加,导致应付供应商款项大幅增长。 9、预收账款:报告期内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6.58%,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款项结转收入所致。 10、应交税费:报告期内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66.9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因采购原材料新增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68.38%,主要原因是应付其他单位往来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9.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加大了金融社保卡及相关软件业务的实施及推进力度,合同完成情况较为良好。 2、本期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1.16%、121.0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金融社保卡收入大幅度增长,导致成本及税费的相应增加。 3、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1.2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规模扩大,销售人员工资及其他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4、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3.6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管理人员增加并且适当调整员工薪资导致工资费用增长,以及公司加大技术开发力度,技术开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5、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26.91%,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存款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59.47%,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增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2.5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的各种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2.53%,主要是报告期利润增长,相应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9、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42.7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盈利能力增强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73.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金融社保卡及相关软件项目销售回款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158.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采购设备及资产装修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99.22%,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而使得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大幅增加所致。 4、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723.8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因公司分配2010年股利、偿还短期借款及利息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公司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回顾 2011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632,089.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58%;营业利润58,251,034.9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3.18%;利润总额为62,237,664.0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292,431.0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2.7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呈稳步发展态势,在逐渐清晰“民生网”战略定位的基础上,持续重点关注“医社劳”三大领域,对现有的基础业务进行整合规划,完成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初步架构设计。 在社会保障领域,公司目前发行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契合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位居全国市场占有量之首,使公司在“十二五”规划的8亿张发卡量市场中赢得了先机,公司不仅加速了在福建省各地市社保卡的制发卡进度,而且,还将这种金融社保卡模式在山西成功地进行了复制;随着社保卡的大量发放,公司在福建全省内继续部署自助机及读卡器设备,并逐渐扩展自助终端三农服务功能,前期在福建省部分县市的基层网点进行部署,拟向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此外,凭借自身的实力与经验,公司成功中标广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在劳动就业领域,公司在福建全省建设了劳动就业系统,并尝试向省外复制;同时,随着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学籍管理、政策性补贴监管等系统的功能及使用范围的扩展,公司逐步具备了进入就业求职、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基础。 在医疗卫生领域,公司凭借研发与建设的“民生服务云”平台,进行区域医疗系统的建设与推广,进一步完善电子病历及PACS平台系统,以70%的高占有率位居福建省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市场首列,夯实了拓展省外市场的基础。 随着公司在“医社保”领域的大力发展,公司与IBM达成了基于主机ELS的“民生服务云”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在国内首次将大型主机和云计算技术应用于民生信息化领域,构建首个以大型主机、云计算为基础架构的民生服务云;本着服务大众的原则,公司与福建省农业厅就双方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领域,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共同推动福建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信息化发展为目标,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为更好地拓展公司业务及服务领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湖南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广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这意味着公司将分别在北京、湖南和广西设立子公司。形成了公司新的战略布局。 2、公司未来业务展望 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跟踪和深入了解国家政策指向、行业市场动态,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精心运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努力开拓新产品、引进培养人才,继续保持公司产品的领先优势,在“医社劳”为核心的民生信息业务领域中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在当前国家重大利好政策的导向下,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专注于民生信息化领域,围绕“成为国内最专业的民生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国内领先的民生信息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发展目标,探究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服务全方位、应用多渠道的民生服务云,创建我司“民生中国”、“民生网”服务品牌,为股东创造稳健的回报,让老百姓享有更好、更多的民生信息服务。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股东古培坚、雷彪、黄晓晖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古培坚、雷彪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杨靖、许永锋、郝纪清、迟海宁、陈益刚、卢苗、刘晓东、江敦忠、游海涛、施建安、罗建森、陈江生、张学勤、黎宗辉、饶俊伟、邵楠、李其铿、何军、牛平、陈立志、孙文松、陈海燕、高亚进、黄勇华、黄邦杰、柴世峰、毛峰、尹拴亮、陈智勇、程凌芳、吴天恩、郭骁昌、姚建彬、丁德明、陈键、沈晋安、黄剑铭、郜恩光、林强、张和平、丁志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吴文飞、黄文灿、郑仁贵承诺: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古培坚先生于2009年7月1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如下: “为了更好地满足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与关联方无同业竞争的要求以及保护贵公司及其他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未来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与易联众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本人特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不从事与易联众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对易联众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保证将努力促使本人的其他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易联众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2、如本人及除易联众以外本人的其他控股企业与易联众之间存在有竞争性同类业务,由此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易联众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人及其除易联众以外本人的其他控股企业自愿放弃与易联众的业务竞争。”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均就自身担任公司职务期间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函》。 (四)补充承诺: 根据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深证上〔2010〕355号)的文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补充承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前款承诺。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均遵守了所做的各项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2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8,6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7,200万股。上述现金红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于2011年07月07日实施完毕。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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