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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DSH2011-036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201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201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已经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季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志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树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较去年同期下降45.55%,主要原因是2010年6月,公司IPO 募集资金到位后使本期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导致本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2、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8,234.49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6.66%,主要原因是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到募投项目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为55.00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6.4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末结余的应收票据,在本报告期内使用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46,482.8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8.38%,主要是随着产品销售收入增加而使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为7,234.54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0.94%,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为48.90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8.39%,主要原因是在本报告期内收到上年度末应收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167.78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9.82%,主要原因是在本报告期内收到上年度末应收搬迁补偿款所致。 8、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为22,405.01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5.87%,在建工程为4,168.09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6.95%,主要是南通高压离心鼓风机生产基地建设及南通大型离心风机扩产建设两个募投项目的设备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9、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为6,044.5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5.65%,主要是ETI-Turbo Inc公司将其持有的“高效离心整体式空气压缩机设计技术”专有技术所有权出资与本公司设立“江苏金通灵意泰压缩机科研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观音山厂区三期30亩土地使用权入账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公司开发支出为503.66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江苏金通灵意泰压缩机科研有限公司”对压缩机产品研发投入所致。 11、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为21,158.0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1.35%,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销售的稳步增长,为保证生产,公司相应的物资采购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为4,808.14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0.73%,主要是在本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收入冲减了上年度预收的部分货款,及对部分客户执行了区别化预收货款政策所致。 13、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为574.7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28.75 %,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度末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及本报告期销售及利润增长所致。 1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47.87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9.62%,主要是在本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暂收、代扣的各种款项所致。 15、报告期末,公司专项应付款为72.0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0.00%,主要是在本报告期内收到财政科技拨款所致。 16、报告期末,公司股本为20,900.0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0.00%,资本公积为44,255.17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2.0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而使公司股本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3,973.9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7.31%,主要是公司随着主营业务的发展,相应管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及研发投入的增加所致。 18、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369.1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8.24%,主要是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19、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577.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5.80%,主要是随着应收账款的增加,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20、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为1,095.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89.68%,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退回以前年度的税率差额,并冲减了去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及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2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15.32万元,较比去年同期减少140.89%,主要是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增长,购买原材料的资金流出增加及研发、人工等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22、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04.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1.08%,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基础工业领域产业升级,以及加大污水治理力度的机遇,巩固大型工业风机生产和销售、加强高压离心鼓风机市场拓展、培育和发展小型离心空气压缩机等高端流体机械类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平稳运转,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215,837.4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06%,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949,837.2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8.12%,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退回200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差额部分7,408,282.90元,冲减了去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所致。1-9月份,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06,097,876.4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10%,实现营业利润73,757,317.97元,同比增长32.94%,实现净利润62,771,801.58元,同比增长14.26%,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2,539,760.13元,同比增长15.63%,资产负债率为34.93%。 技术研发方面:报告期内,为满足客户日益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单级高速离心鼓风机和小型离心空气压缩机,以及动、静叶可调轴流鼓风机等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同时加快推进1.5MW、10MW新型高效小型蒸汽轮机的研发进度,凭借优秀的自主研发团队及经验丰富的技术合作伙伴,努力向流体机械领域发展。 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四大服务中心建成的基础上,实施大区销售管理模式,在基础工业领域产业升级的基础上,大型工业风机销售平稳发展。随着国家对污水及火力发电行业脱硫脱销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高压离心鼓风机产品保持较快增长。 募投项目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南通高压离心鼓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于2011年1月1日建成投产、“南通大型离心风机扩产建设项目”于2011年3月31日顺利建成投产、“广西柳州大型离心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11年5月竣工,6月份进入试生产运行阶段,7月份正式投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亦于2011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 (2)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按照长期战略决策,以基础工业领域产业升级和环境保护为契机,以节能降耗为经营宗旨,坚持“服务+制造+服务”的业务模式,抓住合同能源管理机遇,实施大区销售管理模式,延伸企业价值链,并不断加大设备和研发投入,坚持自主研发,同时拓宽技术合作渠道,巩固原有大型工业风机市场份额,逐步抢占轴流鼓风机、高压离心鼓风机和小型离心空气压缩机市场,努力向流体机械更高端领域发展。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主要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控股股东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股东徐焕俊、赵蓉和季维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所持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后续追加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含第十八个月)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2011年9月30日,公司全体承诺人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含5%)的股东于2009 年7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金通灵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截至本报告期,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遵守上诉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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