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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1-04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1年10月21日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0-04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1 年10月21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建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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