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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1-01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7楼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林聪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1年10月14日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童锦治女士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在本次会议上投票表决;独立董事王茁先生通过通讯(电话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1年度向关联方石狮市博纶纺织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金额预计将新增2,500万元。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质重于形式的相关规定,董事林聪颖先生、林沧捷先生、陈金盾先生、陈加芽先生、陈加贫先生、张景淳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新增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2011年度新增关联采购交易金额2,500万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九牧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了保证九牧王厦门营运中心大楼建设与装修的正常进行,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厦门九牧王增资24,000万元,用于九牧王厦门营运中心大楼的建设与装修。本次增资完成后,厦门九牧王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玛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了支持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玛斯公司增资3,000万元,用于补充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玛斯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1-017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增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1-005)。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1年度向关联方石狮市博纶纺织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金额预计将达到3,900万元,除2010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相关关联交易金额1,400万元外,预计2011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新增2,500万元。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20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60.85万元。 二、关联交易方基本情况 石狮市博伦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狮市南洋路富丰商城B(2)407-40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洪于生 主营业务:针织纺品、服装及其辅料批零兼营 关联关系:洪于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林聪颖女婿之父,因此该商品采购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 1、公司的采购定价流程 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时,对候选的原料供应商(包括关联和非关联供应商)进行询价,并结合原料供应商的交货期、供货质量、市场上同类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原料供应商,最终的采购价格也是市场化询价的结果。无论是关联供应商还是非关联供应商,其价格的定价依据是一致的,均是依据市场询价的结果。 2、公司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机制 公司通过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3)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新增上述关联交易,系因该关联方在2012年春夏产品开发和订货过程中,在面料开发能力、配合度、选型命中率及面料的质量稳定性等方面展现出较明显的优势。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11年10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新增关联交易金额2,5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5%,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之前审阅了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新增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2011年度新增关联采购交易金额2500万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1-018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 资 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受 资 方: (1)、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九牧王”) (2)、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玛斯公司”) ● 增资金额和比例:共计27,000万元(其中厦门九牧王24,000万元,玛斯公司3,00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本公司仍持有厦门九牧王及玛斯公司100%的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 ● 上述增资事宜尚需工商管理部门批准。 2011年10月20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1-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对厦门九牧王及玛斯公司共计投资27,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厦门九牧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了保证公司九牧王厦门营运中心大楼建设与装修的正常进行,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厦门九牧王增资24,000万元,用于九牧王厦门营运中心大楼的建设与装修。本次增资完成后,厦门九牧王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玛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了支持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玛斯公司增资3,000万元,用于补充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玛斯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厦门九牧王 公司名称: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13日 注册地址:思明区前埔工业园1号第3层02室第6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聪颖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1、对房地产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2、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等需经许可的金融咨询项目);3、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国家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除外)及其相关技术的交流和推广;4、销售:服装、服饰、鞋帽、皮革制品、纺织品、箱包、香水。(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目前厦门九牧王主要进行位于厦门的九牧王营运中心大楼的建设。截至2010年12月31日,厦门九牧王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368.79万元,净资产为5,181.48万元。2010年度,厦门九牧王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30.44万元。 2、玛斯公司 公司名称: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8楼 法定代表人:林沧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服装业的投资管理,服装、鞋帽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全资设立玛斯公司,其运作侧重大众休闲的子品牌“FUN”的发展事宜。截至2010年12月31日,玛斯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12.81万元,净资产为1,463.72万元。2010年度,玛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36.28万元。 三、增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厦门九牧王承担了九牧王厦门营运中心大楼的建设,根据工程进度,其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大楼的建设及装修款项。本次对厦门九牧王增资的目的在于充实厦门九牧王的注册资本,保证九牧王厦门营运中心大楼建设和装修的进度。 玛斯公司作为子品牌“FUN”的运作主体,本次对玛斯公司增资的目的在于支持“FUN”品牌业务发展,完善公司多品牌架构。 上述增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战略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1-019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0日在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1年10月14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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