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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现金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09年6月19日至2009年12月18日,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做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报告期内,本组合不存在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未发现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股票市场回顾

  三季度沪深股市出现大幅下跌,沪深300指数跌幅达到15.2%,中小板指数跌幅达到14.2%。造成三季度股市大跌的原因主要包括欧债危机、美国国债评级下调、以及欧美股市大幅下跌、国内通货膨胀居高不下,货币政策和房地产调控政策都保持较高的收缩力度等等。

  (2)债券市场回顾

  2011年7月,由于央企、商业银行上缴利润和分红等财政存款上缴,整个月的资金面紧张,债券市场延续6月份的下跌行情。8月份由于资金面的缓和,债券出现了小反弹,但8月底随着存款准备金的缴存范围的扩大,9月中上旬债券市场再次下跌,直到9月下旬,通胀预期的缓解,债券市场再次反弹。

  (3)基金操作回顾

  本基金的组合配置,在低估值的金融行业配置基础上,增加了成长性的消费股,减少了估值偏高的材料类公司,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1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4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60%,基金业绩表现优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0.14%。本基金组合配置以消费为主,兼备成长性新兴行业等,总体起到了防御的效果。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第四季度,我们认为市场较之过去几个季度会所宽松,继续显著下跌的可能性较小,主要原因在于如下几个方面。欧债的问题虽然难以根本性解决,但短期也缺乏继续恶化的可能,而且市场对此也有充分预期,而近期IMF增资、欧洲金融稳定救助基金(EFSF)扩张等时间都表明危机有望逐步得到解决。另外影响国内调控政策的CPI的高企洪峰将过去,加上国内系列问题(地方债务问题、温州金融问题的暴露)已经促使宏观调控进入政策稳定、操作层面适度微调的阶段。从市场估值的角度来看,股票市场继续下跌动力不足。因此,我们认为四季度市场有望出现震荡反弹的格局。行业配置方面,我们总体上坚持适当平衡配置,增加金融等行业的配置权重。

  展望2011年第4季度的债券市场,经济增长放缓趋势显现,9月份以来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猪肉价格近期也出现了回落,四季度通胀压力可能从高位回落;但通胀回落的幅度和速度及央行货币政策走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四季度债券市场行情的空间;另外股票市场行情演变及通胀形势变化等因素也将对债券市场产生影响。可转债市场的波动也将为基金的运作带来投资机会。基于此,我们将密切跟踪相关数据并及时对本基金的债券组合进行灵活调整。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3季度报告》。

  7.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7.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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