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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40%×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 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一条(二)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于2009年12月25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报告期内,本组合不存在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相似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未发现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第3季度,在欧洲债务问题和3季报业绩低于预期的持续冲击下,市场继上半年出现了恐慌性杀跌,尤其是前期抗跌的行业出现了明显补跌。本基金的组合配置,在低估值的金融行业配置基础上,增加了成长性的消费股,减少了估值偏高的材料类公司,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7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24%,基金净值表现超越业绩基准,幅度为2.10%,主要原因在于控制仓位,降低了强周期股配置,集中配置消费类股票。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第四季度的市场,欧债的问题虽然难以根本性解决,但短期也缺乏继续恶化的可能,而且市场对此也有充分预期。另外影响国内调控政策的CPI的高企洪峰将过去,加上国内系列问题(地方债务问题、温州金融问题的暴露)有望促使宏观调控进入“结构性”地放松阶段。综上,第四季度股市的运行情况将有所改善,人气将有所恢复。考虑消费类的部分成长股估值已经跌到20倍以下,我们计划加大这方面的配置,配置的思路将是“低估值板块+超跌的成长股。”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在2011年5月27日下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7号),处罚原因是:1)五粮液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2)五粮液在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3)五粮液2007年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4)五粮液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看好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在白酒行业中的品牌实力、在中低端酒的营销渠道改革;经过与管理层的交流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3季度报告》。 7.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7.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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