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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2月6日至2011年9月30日)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股票(含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45%至95%,一般情况下为80%至95%,当基金管理人通过详细论证认为股市步入下跌阶段时,可以将股票投资比例调至80%以下(最小可以至4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至3%;债券和现金类与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通常情况下为5%至20%,其中现金类及货币市场工具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自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起生效。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已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司于2004年年底管理两只开放式基金开始,就着手讨论多基金公平交易问题。2004年年底我司颁布了关于旗下基金交易情况的内部管理规则,包括《关于基金投资交叉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则》、《关于基金投资公平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则》、《标准交易指引》等,并且多次予以修订。原则上我司禁止日内多基金之间的反向交易,要求严格执行多基金日内的公平交易。 依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我司已经完善了公平交易、异常交易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并建立系统以有效执行相关内容(包括建立了多组合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价差分析模块,并不断完善异常交易检查模块)。 依据要求,本期我司对于旗下多个组合进行了两两之间的公平交易检查,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为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格禁止并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我司一方面不断优化投资决策和研究流程,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强化对投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的日常教育培训,并加强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及直系亲属投资行为的申报管理。 我司建立并实施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来切实规范基金经理投资决策行为。首先,基金经理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依据投资策略会议决定的投资策略,结合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分析师的资产及行业或板块配置的建议进行操作,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第二,基金经理只能投资纳入其管理基金的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而且对于我司内部严格定义的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备案后方可实施;第三,所有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执行,集中交易室与投资部门相隔离。交易部必须确保日内公平交易的合规执行,执行结果须于当日报风险管理部独立检查。在上述基础上,我司内部控制部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还将通过对投资组合各项合规性指标的日常风险检查提示,以及对投资、研究、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的监察稽核,督促落实以上制度的措施,并促进投资运作的规范性。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投资风格划分,我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3季度之初,政策重申继续以稳定物价为首要目标,使得货币政策放松的预期落空,股指整个季度以调整为主。季中,严格存款准备金执行的范围让市场理解为政策上的进一步紧缩,指数跌幅加大;季末,房地产销售数据低于预期、温州资金面问题的新闻、欧元区问题,使得市场担忧加重,强势股补跌开始,整个市场缺乏机会。 经济方面,各项指标有所回落但仍在较好的范围,使得政策的紧缩有了空间,但资金紧张到了一定程度产生的连锁负面效应值得警惕。PMI在9月份有所上升,我们关注其新订单数的表现。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净值表现为-6.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13.35%,同期沪深300下跌15.2%,本基金跑赢该指数,主要原因是超配了阶段性表现较好的非周期股。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通胀缓慢回落是大概率事件,但对其回落幅度我们不抱太大的期望,通胀回落之后的经济增长情况成为重点关注点。 临近年底,着眼2012年的增长是主要的选股思路,我们看好2011年估值较低,2012年有望继续高增长的个股和板块,市场的下跌为选择这样的股票提供了条件。继续关注消费领域的商贸、食品饮料、农业中的种子、水产养殖子行业等,看好新材料新能源重性价比好的公司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五粮液(000858)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五粮液于2011 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五粮液涉及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公告存在重大遗漏、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和不完整、2007年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以及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几个方面。证监会为此对五粮液给予公开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还给予该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警告和罚款。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事件没有损害五粮液这个高端白酒品牌的品牌价值和品牌形象,因此我们认为以上公开处罚不会对该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中长期投资价值,所以不会影响本基金对该公司的投资决策。 5.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7.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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