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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报告经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三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会议。未有董事、监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总裁徐浩明、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刘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诗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9月1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唐双宁、罗哲夫、袁长清、徐浩明、陈爽、杨国平、马忠智、郭荣丽、倪小庭、韩平、胡祖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郭荣丽、倪小庭、韩平、胡祖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祖六先生尚未取得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任职需自取得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选举刘济平、姚仲友、陈明坚、赵金、赵霄洛、易仁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海松、范振彤、王文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中赵金、王文艺尚未取得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其任职需自取得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9月16日,公司三届一次董事会和三届一次监事会分别选举袁长清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罗哲夫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刘济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 3.2.2 分公司、营业网点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现有分公司3家,另有5家分公司获准设立正在筹建中;证券营业部112家,另有5家证券营业部获准设立正在筹建中。分公司、证券营业部获准设立情况如下: 2011年7月2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等地设立5 家分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49 号),公司获准设立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沈阳分公司分别管理辖区内证券营业部,5家分公司筹备工作尚在进行中。 2011年8月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等地设立五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沪证监机构字[2011]367号),公司获准在北京市昌平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深圳市宝安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5家证券营业部筹备工作尚在进行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本公司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未对公司股份进行出售或转让。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2011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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