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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1-027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上午11:00 在公司二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范修巨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唐兆庆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额、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1-025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9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及传真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年三季度报告摘要》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决议用募集资金中尚未支付募集资金中的闲置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并投产,募集资金专户尚有部分未到支付期的闲置资金,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中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六个月。经核查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款项支付及合同按时履行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无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主要内容如下:经核查,联合化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和供应商合同约定的支付款项分批支付,因此公司将未来需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待满足约定条件时逐笔支付,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本保荐机构认为,联合化工拟短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在二届十七次会议决议上出具了如下意见: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额、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单独发布了《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6),同时发布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意见全文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1-026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0万股。公司募资金总额人民币353,090,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18,113,880.00元,实际收到股东投入现金净额人民币334,976,12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5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08]第17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用募集资金中尚未支付募集资金中的闲置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募投项目3万吨/年三聚氰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已建成并投产,募集资金节余资金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需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质保款项等采购合同尚未支付款项继续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11年10月19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有4,288.24万元闲置。 经公司自查后续付款约定,为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保障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一致性和最大化,公司将募集资金中上述闲置资金中的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公司将用流动资金及时归还到专户。 公司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内也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补流动资金金额未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并投产,募集资金专户尚有部分未到支付期的闲置资金,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中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六个月。经核查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款项支付及合同按时履行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无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主要内容如下:经核查,联合化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和供应商合同约定的支付款项分批支付,因此公司将未来需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待满足约定条件时逐笔支付,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本保荐机构认为,联合化工拟短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在二届十七次会议决议上出具了如下意见: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额、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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