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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8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 ■ 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 (2)本基金投资于中证指数公司界定的主要消费行业和可选消费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5%;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8)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5%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股票市场大幅下挫,上证指数和深证成指分别下跌14.58%和15.02%,均创下年内新低。虽然创业板一度出现强劲反弹,但由于欧债危机的深化以及国内经济的快速下行,局部热点无法支撑投资者信心,市场恐慌情绪逐步蔓延。 消费行业在3季度一度表现极为强劲,在外围市场动荡、通胀高企以及宏观经济尚不明朗之际,投资者纷纷选择盈利增长相对清晰的消费行业避险,白酒、乳制品、家纺等行业在大消费板块中表现抢眼。但随着市场整体估值重心的不断下移,相对估值较高的消费行业在9月份亦出现快速补跌。 本基金在3季度股票仓位略有降低。本基金主要减持了家电、汽车等制造业属性较重的行业,亦少量降低了白酒板块的配置比重,继续增持今年以来表现持续偏弱的商业零售行业。我们认为,在当前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中,能够获得显著超额收益的股票将来自于受益于经济转型且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行业,我们的投资将聚焦于相关行业中的优秀企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8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28%。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4季度,通胀高企和经济增速放缓依然将成为资本市场的焦点,而欧债危机如何演变对A股市场能否早日企稳也将扮演重要角色。宏观经济的快速下行对很多行业的盈利冲击开始逐步显现,股票市场可能将出现明显的结构分化。而对于消费行业而言,仍将显著受益于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适度的通胀甚至可能提升某些消费企业的利润增速,因此在目前的估值水平下,部分消费类股票已经出现了获得较好绝对回报的机会。 我们努力以中长期的视角审视企业,继续将主要精力放在对企业的深入研究和精挑细选,着眼于找出那些能持续成长或者成长超出预期的优质企业,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绝对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根据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以及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等问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本基金认为此事项不影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没有造成实质影响。本基金认为随着该公司今年完成相关整改承诺,其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故继续持有。本基金投资五粮液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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