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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在封闭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内,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1 年5月13 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六个月,还处于建仓期。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聚利A年收益率(单利)是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上一季度末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进行计算,于每季度初进行调整并公告。

  2、本报告期内聚利A年收益率(单利)为4.63203%。是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2011年第二季度末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进行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未发生任何利益输送的情况。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不具有相似的投资风格。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继七月份CPI创本轮周期新高后,八月份CPI高位小幅度回落。环比仍维持3.6%(环比折年率,下同)正增长,但与2009年八月(6.0%)与2010年八月(7.2%)相比,已经大幅度下降。预计9月份CPI同比仍保持在6.0%-6.2%水平,环比由于中秋和国庆假期的原因,仍将在3.6%-5%的水平。PPI八月份维持7%的较高增速,但环比已经连续多个月持平在0%附近。生产资料价格预计九月份开始回落到7%以下。通货膨胀走势整体已经趋于缓和,并预计在未来数个月开始回落。

  八月份工业增加值(IP)已经连续两个月回落,月度环比有所反弹,但力度有限,预计九月份IP将在13.20-13.30%,温和下降。从景气情况看,目前景气程度较上个季度已经下台阶,但企业库存调整比较及时,除非国际形势发生大的变化,出现08年下半年经济全面衰退的可能性不高。

  美国经济前期的制约因素主要在于通货紧缩,目前PCE(个人消费物价指数)已经摆脱了通缩区域,预计美国经济增长将回归到2%的正常水平。美联储从定量宽松转向扭转操作,使得美元走向强势,对国内控制通胀,维持对美出口整体有利。国内在通胀未出现明显回落的情况下,前期货币政策紧缩仍维持。银行存贷款的增长同步下降,与历史相比,目前情况类似2000年八月份和2004年八月份。

  九月下旬,受经济放缓及房地产市场可能出现危机的影响,低等级信用债券收益率快速上升,最低等级信用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已经达到12%-13%,净价80元以下。类比2008年10月的江铜债冲击,从历史经验看,低等级信用债券的冲击时间一般在两到三周左右,最大下跌幅度15%-20%。预计随着恐慌抛售的结束,信用债券有望在十月中上旬启稳并有所反弹。但考虑到四季度债券供给仍较多,反弹力度应不会太大,介入品种仍需仔细选择高品质者。

  九月中上旬,聚利分级债基金一直持有50%左右的短期融资券作为现金替代物保持观望。下旬卖出了一部分短融并少量买进了一些认为比较安全的品种。目前基金仍持有近40%的短期融资券作为现金替代物,如市场无特殊变化,仍将参照九月份策略进行配置。目前分级债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在信用债风波中受到较大冲击,A类份额折价率15%左右;B类份额折价率35%以上(九月底价格),已经达到或接近了封闭式股票基金在权益市场熊市期间的折价率,具备了较高的长期投资价值。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8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9.9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通货膨胀水平的逐渐回落,预计未来数月利率市场将显著改善。虽然9月份通胀压力仍在,收益率进一步上行的空间已经有限。目前利率水平处于历史平均水平以上,但与类似时间段相比,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经CPI调整)均不高,长期债券价差收益相对有限。中低等级信用债目前息差处于历史高位,但受到经济可能陷入低迷的预期影响,以城投债和房地产债为代表的低等级债券有比较大的压力。目前看来,十月份的债券市场反弹可能会以长期国债和高等级信用债券为主,并在十月下旬或十一月上旬转向中低等级信用债。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封闭式基金情况

  报告期间未发生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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