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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林洺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谷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_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 1349.26%,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1年 6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5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8.57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371,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8,293,250.03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33,106,649.97 元。 (2)预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 126.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新厂房的建设及固定资产的采购而所致。 (3)存货期末较年初增加57.6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订单增多,公司购买的材料增加,以及部分产品本期末已完工但尚未出货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增加 261.48%,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坪山新区厂房项目正在建设中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年初增加158.58%,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参加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会员费及新租办公楼装修费。 (6)应付票据期末较年初增加 212.8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大金额的材料款较多地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且到2011年9月底票据尚未到期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 32.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由于订单增加采购材料到2011年9月底尚未付款所致。 (8)预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47.33%,主要原因系公司订单增加且到2001年9月底尚未完工。 (9)应交税费期末较年初减少285.99%,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值税进项增加额超过增值税销项增加额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较年初增加 104.5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的保证金。 (1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较年初增加 217.56%,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继续盈利以及2011年 6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5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18.57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33,106,649.97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6.26%,主要原因系LED显示屏、LED照明灯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一定幅度增长。 (2)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16.2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长。 (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 20.77%,主要原因系深圳市从2011年1月1日起新增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种,税率为2%。 (4)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42.21%,主要原因系市场营销人员进一步扩充,销售人员工资、市场拓展费、差旅费、参展费用增加所致。 (5)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32.66%,主要原因系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进一步增多,导致相应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有所增长,办公楼装修费的摊销,新租办公楼的租金。 (6)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54.64%,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7)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本期960410.23元,较上年同期-37452.12元增长2664.37%,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 (8)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665.8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部门科技项目补助及上市补助。 (9)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 182.72%,主要原因系2011年处理固定资产的损失。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12.21%,主要原因系销售量增长的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货款的跟进及收回,本期收到出口退税及政府的补助。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8.09%,主要原因系公司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的增多而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费也相应增加及材料采购 (3)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45.75%,主要原因系2011年处置一些旧的固定资产。 (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减少63.53%,主要原因系2010年9月3日公司购买G12307-0137宗地使用权。 (5)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658.96%,主要原因系2011年 6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00万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2011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公司营业收入15356万元,同比增长31.68%,净利润1310万元,同比增长0.59%。201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38738万元,同比增长16.26%,净利润3514万元,同比增长0.53%。 报告期内,显示屏业务继续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实现主流产品标准化、批量化、系统化、品牌化。照明产品业务方面,在加大市场营销的力度的同时,公司着力加强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促进公司照明产品的开拓力度。开拓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拓展业务模式,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投资回报。 公司截止三季度,研发方面,公司专利获得授权的共计84项,受理23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宝安区政府上市补贴资金180万元;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进展顺利。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 2、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利用最后一个季度的时间,从产品研发、供应链优化、产品标准化、市场开拓、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和创新,在公司已有技术、产品、市场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商业模式和制造模式创新,打造公司全面竞争能力,争取全面达成预订目标。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林洺锋、股东蒋海艳、卢德隆、勤睿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创新投、南海成长承诺: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马修阁、燕飞飞、林韶山、王伟、李梓亮、谷益、黄振东和陈荣玲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公司股东马修阁、燕飞飞、王伟、谷益、李梓亮及林韶山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三年内,其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5%。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洺锋、马修阁、燕飞飞、黄振东、王伟、谷益、李梓亮、刘家序、艾志军以及林洺锋的关联股东蒋海艳、卢德隆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避免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宜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公司股东、林洺锋之妻蒋海艳以及公司股东、林洺锋控制的公司——勤睿投资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公司股东、林洺锋之妻蒋海艳以及本公司股东、林洺锋控制的公司——勤睿投资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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