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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1-04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2日在苏州市国检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1 年10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1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聘任郑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郑刚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专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工程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新沂农药厂车间技术员、安全科安全员,江苏省新沂农药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江苏苏化集团新沂农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0年9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至今。

  除公司股东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郑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原文为: 公司设副总经理5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现修改为: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近期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1-4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 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 年10月23日在苏州市国检大厦20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公司财务总监熊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康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洪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1年三季报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此次变更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吸引到优秀的人才为公司的发展建设服务,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3、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剩余3615.73万元超募资金变更为永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项变更不会影响到其他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4、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国际市场的形势变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作出的调整,可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1-04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0号”文核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3.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8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4.06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0]B1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的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为54,087.00万元,超募资金21,367.06万元。

  二、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情况

  2011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294.7万元用于400kt/a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项目建设(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1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项目的公告 》)。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3615.7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543.3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使用。

  三、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必要性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现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615.7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15.73万元,按照人民银行目前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年利息支出为237.19万元;超募资金如果存放于银行按活期利率0.5%计算,年利息收入为18.08万元,年利息差额为219.11万元。

  本次补充3615.73万元流动资金,预计使用715.73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9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615.7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615.7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3615.7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同意该项议案的实施。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蓝丰生化本次使用结余超募资金3,615.7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但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还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结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地点: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1-04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0号”文核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3.20元,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8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4.06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0]B1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及方式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概述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农药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形成在人才、装备、技术、检测、信息等方面综合配套,满足企业农药产业化合成关键技术及清洁生产、分析方法等共性技术的需求,并力争使研发中心达到申报国家级技术研究中心的条件。

  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投资金4,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900万元,流动资金1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1)研发中心的土建及装修(2)建设原药研发实验室、制剂研发实验室和分析及标准实验室(3)配套公用工程。投资计划如下:

  ■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方式变更情况

  1、原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公司所处地新沂市自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的技术研发大楼。

  2、变更后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公司拟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在苏州,将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大楼变更为租借。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地点变更,将有利于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加大公司利用高新技术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促进公司的发展。如本次“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投变更获得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在苏州租借相关实验研发场所,并筹备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

  由于实施方式从自建研发大楼改为租用,原投资计划中“土建工程费”用于支付物业租金,不足部分由我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可行性分析

  公司地处县级城市,人才吸引力度小,阻碍了公司人力资源的发展,也制约了公司技术研发的力度。为了广泛吸纳社会优秀人才和技术力量为公司的发展建设服务,利用苏州及上海等周边大城市的地缘优势和人才优势,拟变更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研发中心建设地点变更后,有利于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加大公司利用高新技术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此次变更实质上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情况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对“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的现实情况,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利用苏州及周边大城市的地缘优势和人才优势,吸引到优秀人才为公司的发展建设服务,以便更好的加强公司技术力量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该项变更行为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该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方式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10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方式变更已经过公司充分论证,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蓝丰生化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地点: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1-04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0号”文核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3.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8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4.06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0]B1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

  (二)终止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拟终止“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此项目拟投资总额为8,49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2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此项目尚未投入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建设PPDI和PTSI项目的8,49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及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计划

  (1)项目实施主体: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的批文:本项目已经徐州市经贸委备案,备案号3203000803676,取得新危安预评[2008]002号安全许可,和徐环发[2009]59号环评批文。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8,4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86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2.64%,流动资产投资62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36%

  (4)项目投资计划

  ■

  (5)项目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9,703万元,年平均净利润2,719万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37.76%。

  2、“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尚未投入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为8,49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原因

  1、确定“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的原因: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充分利用公司光气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产能大幅领先于竞争对手,规模优势明显;客户需求明确。

  2、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随着欧美各国经济形势不断恶化以及世界经济有二次探底的可能,该项目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需求不仅没有增长且在价格上有所回落。公司现有年产200吨的PPDI和300吨的PTSI装置,现有的产能已足以满足目前的市场需求,如继续上马该项目则无法取得预期的效益。公司本着审慎及对广大股东负责的原则,拟终止该募集资金项目。

  三、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一)公司拟将“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募集资金8,49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实施主体: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资金使用计划: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94万元,预计使用3397.6万元用于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使用5096.4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二)可行性分析

  农药行业竞争激励,为了保持持续稳定的业绩,保证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建设,营运资金的充足十分关键。而且农药行业受季节性影响,销售旺季必然带来规模较大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因而要求保持较大规模的流动资金。

  (三)效益分析

  公司本次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494万元,按照人民银行目前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年利息支出为557.21万元;募集资金如果存放于银行按活期利率0.5%计算,年利息收入为42.47万元,年利息差额为514.74万元。随着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司财务成本将大幅降低,同时资金充足率的提高为企业注入了活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主营业务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94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94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基于市场的原因,终止“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我们认为,该方案是根据当前国际市场的形势变化对项目实施计划作出的及时调整,以规避投资风险,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终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蓝丰生化终止“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蓝丰生化本次终止“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年产500吨PPDI和1000吨PTSI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地点: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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