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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董事长闫希军先生、总经理李文先生及及财务总监王瑞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释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相关指标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报告期间内,公司以暂时闲置5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相应减少贴现票据,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少于去年同期。 2、公司本报告期末股本为516,421,327.00元,上年同期期末股本为488,000,000.00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注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1.57%,主要系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暂时闲置5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相应减少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注2:报告期内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系根据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购入的保本收益类短期理财产品。 注3: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105.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规模扩大,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到的结算货款相应增加;同时应收票据贴现金额相应减少。 注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48.51%,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款增加所致。 注5: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0.77%,主要系报告期内尚未到期的履约保证金。 注6: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74.5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各项目按计划推进,相应增加在建工程投入。 注7: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38.3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原计入开发支出的专有技术转入无形资产;同时,报告期内土地使用权增加,使得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涨幅较大。 注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30.22%,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相应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随之增长。 注9: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32.51%,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部分到期,相应减少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注10:应付利息较期初增长65.4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银行借款,相应增加应付利息余额。 注11: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19.03%,主要系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拨付“现代中药国际化产学研联盟建设”款,专项用于复方丹参滴丸FDA三期临床试验。 注12:商誉较期初增加102.56%,主要系本报告期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该事项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由于投资成本高于公司应享有陕西华氏公司净资产的份额,形成商誉1487.39万元。 注13: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规模扩大,使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余额增加;同时,本报告期,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天士力粤健医药有限公司、辽宁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因上述三家公司原有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余额并入本期报表,故使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余额随之增长。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注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经营状况好于去年同期,使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等相关项目均随之增长;应收账款随销售规模扩大而增长,使资产减值损失金额相应增长。 注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3929.6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向天津融昇鑫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天津商汇(控股)有限公司4.35%的股权,取得股权转让收益7377.80万元。 注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39.3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政府补助的土地款33,342,550.00元,使得营业外收入金额高于去年同期。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2011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目前相关资料已报送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待批复。 2、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拟按照两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8 亿元(含8 亿元)人民币,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择机发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于上半年度完成“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00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309,852,796.20 元(含税)。本报告期无现金分红。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希军 2011年10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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