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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钱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海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责项目构成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 ■ (2)报告期内成本、费用项目构成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 ■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动原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0 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尚未分配的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及以后年度分配。 因此,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文龙 2011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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