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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1年第2号)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9年7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05号)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18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8月18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福州、南京、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安奎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农业机械研究所主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外经处处长、香港吉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吉林天信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5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至今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9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Wolfgang Matis 先生,董事,德国籍,法兰克福商学校经济专业(Frankfurt Business School of Economics)。曾任德意志银行全球固定收益负责人、全球市场负责人,董事总经理(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法兰克福)董事会成员、CEO兼发言人。 Mark 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利刚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2001年2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李道滨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职于厦门华侨博物馆。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MBA。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赵勇先生,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2001年起先后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以及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投资经理。2008年3月进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任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8月18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无。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副总经理戴京焦女士、总经理助理邵健先生、总经理助理詹凌蔚先生、总经理助理陶荣辉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10余人,其中,90%以上的员工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另外,中国银行在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一对多专户、一对一专户、社保基金、保险资产、QFII资产、QDII资产、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资产、年金资产、理财产品、海外人民币基金、私募基金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2010年末中国银行在中国内地托管的资产突破万亿元,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 上海银行 ■ (3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 (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8)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9)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64)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4)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90)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91)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9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9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7)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9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8)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力争每年获得较高的绝对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衍生工具(权证等)、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票指数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或其它品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报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7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 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有新的规定,适用新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强调自上而下、从大类资产到个券选择的配置策略。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多策略的行业及主题配置以及精选个股个券是获得持续稳定回报的主要来源,而纪律性的风险管理策略是保证回报的重要手段。因此,本基金将运用大类资产配置模型、行业选择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的投资策略,并综合运用风险管理策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依据自主开发的战术资产配置模型(Tactical Asset Allocation, TAA Model),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各类资产投资比例。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TAA模型综合考虑了以下几方面因素: (1)宏观因素:宏观面关注基本面的重要经济数据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经济基本面我们特别关注GDP 增长、工业增加值等各种国民生产统计指标,从而分析对股票市场的影响。而货币和财政政策主要分析利率、CPI、信贷等的影响。 (2)市场因素:市场方面我们关注流动性的变化对市场的影响。同时通过反映投资者情绪和信息的技术和统计指标预测未来的市场变化趋势。 (3)估值因素:估值方面我们不仅关注股票市场的绝对估值因素,同时也比较不同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变化,以在大类资产间寻找相对的估值洼地。 在预期股票市场处于高风险区域或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下跌时,本基金将大幅减少股票投资比例,而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以回避股票市场下跌的系统性风险,避免组合损失,从而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秉持自上而下的投资理念,在股票投资策略中,优先进行行业配置,然后在行业内精选个股。同时,本基金也着力发掘有价值的主题性投资机会。 (1)行业及主题选择策略 基金经理通过分析行业赢利能力、发展前景、周期性,并综合考虑政策影响和市场认同度等因素,确定各行业以及主题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2)个股选择策略 在个股选择上,采用对基本面的深度研究为主、数量分析为辅的选股策略,并积极寻找各类主题型机会,从多层面多角度发掘有价值的股票。本基金运用数量方法,根据宏观经济和市场的最新情况,对全市场股票按照给定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得到初级股票池。在此基础上,对于初级股票池中的个股从多角度进行深度研究,寻找价值被低估或者有良好成长性的股票形成投资股票池。同时,本基金积极发掘有价值的投资主题,通过细致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寻找相关的优良投资品种。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并帮助基金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 5.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管理策略是本基金实现稳定增值目标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将运用风险预算模型(Risk Budgeting Model, RB Model)技术,根据基金资产的变化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本基金的持仓,以锁定收益、减少亏损,达到稳定升值的目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嘉实回报混合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8月18日至2011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四(二)投资范围和(七)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1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1)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转换为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2)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公司旗下其他15只开放式基金(包括: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之间互转,以及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入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时,均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注:自2010年5月26日起,暂停嘉实主题混合的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暂停嘉实增长混合的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烟台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为本基金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信息。 5.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自2009年8月18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2010年、2011年上半年的基金业绩。 7.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8月18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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