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5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南洋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名。郑钟南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1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 根据深圳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的规定,公司决定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与广发证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