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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75号文核准。华西能源的股票代码为00263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84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1年11月4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代为报价。2011年11月1日(T-3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有效报价指初步询价过程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申报数量、申报时间等符合本《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报价。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1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西南证券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最高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05万股,即配售对象的申报数量必须是105万股。 8、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10、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应为网下申购阶段实际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11、发行价格确定后,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初步询价中提交的有效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配售对象须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西南证券将视其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会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2、当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然后依次配号,每一个股票配售对象配1个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总共将摇出8个中签号码,每个中签号获配105万股。 13、西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0月26日(T-7日)至2011年11月1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1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T-7日)至2011年11月1日(T-3日)每日9:30~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5、回拨安排:网上申购不足时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如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回拨方案及具体安排。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840万股;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不足。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7、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将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T日)9:30至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敬请投资者注意。 18、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1月8日(T+2日)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结果及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10月25日(T-8日,周二)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于2011年10月25日(T-8日,周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 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西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0月26日(T-7日)、2011年10月27日(T-6日)、2011年至10月31日(T-4日),在深圳、上海和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 联系电话: 010-88091112 2、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1)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1年11月1日(T-3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负。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T-7日,周三)至2011年11月1日(T-3日,周二)每日9:30~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报价,申报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档申购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申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限定为105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一档申购价格; ②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价格是P1,对应的申购数量为Q1,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 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3、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11月1日(T-3日)12:00 前完成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申报数量不等于105万股。 4、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黎仁超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电 话: 0813-4736870 联系人:李伟 2、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电 话:010-880911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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