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0-02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0-02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 年10 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1 年10 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不存在违规现象。 《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