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本公司董事长应刚先生、总裁林治海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及财务部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声明:保证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1.9.30 | 2010.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77,857,130,133.43 | 95,946,580,139.21 | -18.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1,485,529,626.55 | 19,401,217,301.41 | 62.29% |
股本(股) | 2,959,645,732.00 | 2,507,045,732.00 | 18.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64 | 7.74 | 37.47% |
| 2011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054,658,786.43 | -57.68% | 4,325,459,005.79 | -29.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6,641,157.54 | -80.24% | 1,559,666,188.56 | -42.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0,811,560,769.73 | -44.4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10.41 | -22.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81.82% | 0.61 | -44.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81.82% | 0.61 | -44.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2% | 下降5.44个百分点 | 7.53% | 下降8.5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7% | 下降5.57个百分点 | 7.43% | 下降8.61个百分点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上表计算7-9月和1-9月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分别为2,657,912,399股和2,557,334,621股。 201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4号文件核准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及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编报规则第九条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实现非上市公司间接上市且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计算每股收益的规定,上表计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2,485,399,692股。
注2:在计算2011年1-9月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时以2011年9月末股本2,959,645,732股计算,计算其上年同期数时以2010年9月末股本2,507,045,732股计算。2011年年初和2011年9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以年初股本2,507,045,732和2011年9月末股本2,959,645,732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981,919.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74,27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791,731.40 | 主要为代扣税费收入等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6,712,084.36 | |
扣除所得税影响数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0,135,836.87 | |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 20,135,836.87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0,246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120,457,831 | 人民币普通股 |
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968,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1,536,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57,229,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47,61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 34,725,717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6,536,168 | 人民币普通股 |
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3,6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079,9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结算备付金 | 3,094,798,395.58 | 21,819,343,550.68 | -85.82% | 存放在登记结算公司的客户备付金减少 |
应收利息 | 247,785,639.89 | 127,960,694.61 | 93.64% | 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的增加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749,418,924.75 | 6,308,600,791.62 | 38.69% | 扩大投资规模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1,284,387.13 | 456,304,995.29 | -55.89%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
其他资产 | 2,800,667,090.39 | 1,613,959,202.21 | 73.53% | 主要为融出资金的增加 |
短期借款 | 194,741,933.08 | - | - | 子公司增加短期借款 |
拆入资金 | 1,000,000,000.00 | - | - | 从银行拆入资金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5,681,122,717.28 | 2,996,117,960.68 | 89.6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规模增加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37,742,539,852.01 | 69,128,560,398.80 | -45.40% | 客户保证金减少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63,040,000.00 | -100.00% | 期末无未划付发行人的代理承销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953,519,141.56 | 2,074,767,029.19 | -54.04% | 支付职工薪酬 |
应交税费 | 352,446,697.78 | 1,488,997,810.24 | -76.33% | 主要是缴纳了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5,154,982.38 | 368,760,360.29 | -49.79% | 本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 |
其他负债 | 224,302,397.61 | 380,635,224.42 | -41.07% | 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减少 |
资本公积 | 12,299,466,967.49 | 952,079,474.60 | 1191.85% | 主要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资本溢价增加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9,968,159.49 | -18,149,669.18 | -120.21% | 美元、港币对人民币同比贬值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31,485,529,626.55 | 19,401,217,301.41 | 62.29% | 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
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增减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14,707,776.62 | 142,668,279.23 | -530.87% | 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汇兑收益 | 5,697,002.06 | -2,125,162.29 | 368.07% | 汇率变动所致 |
其他业务收入 | 6,029,018.96 | 7,255,220.07 | -16.90% | 主要为出租资产收入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1,762,691.29 | 4,082,995.46 | -56.83%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
其他业务成本 | 306,458.91 | 1,705,041.99 | -82.03% | 上年同期主要为广发华福其他业务成本 |
营业外收入 | 31,941,740.96 | 61,453,334.50 | -48.02%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5,093,819.73 | 30,653,242.75 | -83.38% | 捐赠支出及计提的预计负债减少 |
利润总额 | 1,974,918,622.65 | 3,659,292,462.29 | -46.03% | 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422,327,671.43 | 805,096,610.28 | -47.54% | 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净利润 | 1,552,590,951.22 | 2,854,195,852.01 | -45.60% | 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减少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59,666,188.56 | 2,735,791,689.07 | -42.99% | 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减少 |
少数股东损益 | -7,075,237.34 | 118,404,162.94 | -105.98% | 广发华福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基本每股收益 | 0.61 | 1.10 | -44.55% | 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减少 |
其他综合收益 | -221,777,441.20 | -150,330,534.84 | -47.5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综合收益总额 | 1,330,813,510.02 | 2,703,865,317.17 | -50.78% | 净利润减少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 1,337,888,747.36 | 2,591,242,759.89 | -48.37% | 净利润减少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75,237.34 | 112,622,557.28 | -106.28% | 广发华福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11,560,769.73 | -21,329,649,199.37 | -44.45% | 代理买卖证券款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9,654,250.46 | -1,195,896,986.71 | -109.0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现金流出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41,298,469.42 | -1,004,643,682.70 | 1189.07% | 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无。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网点变更
(1)新设分公司
2011年4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设立1家分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59号),公司获准在佛山市设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管理佛山市、韶关市、清远市的证券营业部。2011年7月,佛山分公司已获得《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正式开业。
2011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长春分公司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1]135号),公司获准在吉林省长春市设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管理吉林省、黑龙江省的证券营业部。2011年9月23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吉林证监局的现场验收,目前已获得《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长春分公司正式开业。
(2)营业部迁址
2011年7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大道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意见的函》(广东证监函[2011]539号)文批准,同意我司原广州华利路证券营业部由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13号新大厦商业中心二楼同城迁址至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7号高德置地广场B座7楼,迁址后营业部名称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大道证券营业部”。
2011年7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宣府大街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冀证监发[2011]71号)文批准,同意我司原张家口宣化区南大街证券营业部由张家口市宣化区南大街63号同城迁址至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府大街99号院1号楼,核准新开业的证券营业部名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宣府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1年7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珲春街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开业验收意见的函》(吉证监函[2011]95号)文批准,同意我司吉林珲春街证券营业部由吉林市珲春街12号同城迁址至吉林市松江路49号紫光花园(珲春街与松江路交汇处),证券营业部名称未变更。
2、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事项
2011年3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暂定名)暨与辽宁成大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拟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方集团”)共同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广发信德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51%;广发信德与辽宁成大、一方集团共同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广发信德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亿元(详情参见2011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011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7月出台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直投指引”),对券商直投基金业务进行了相关规定。为此,根据《直投指引》精神,公司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公司将积极发展直接投资基金业务。目前广发信德正积极筹备相关事宜。
3、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0年9月1日,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将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27.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亿元。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增加发行人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经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011年3月14日,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1年5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无条件通过。
2011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4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万股A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011年6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调整的公告,在公司分红除息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由不低于27.4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6.91元/股。
2011年8月1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5,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6.91元/股。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1)第0065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9,46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9,519,556.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99,946,443.78元。
2011年8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5,260万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4、向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2011年6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向广发信德增资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权办理增资广发信德的有关事宜。2011年7月,广发信德获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5、向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2011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发期货增资5亿元,使广发期货的注册资本增至11亿元,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增资广发期货相关的具体事项。2011年9月,广发期货获得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
6、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事项
2011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具体业务范围以监管部门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子公司拟暂定名为“广发另类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子公司的筹备、报批以及设立等相关事宜;公司对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决定分批注资的具体事宜。
7、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
(1)、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60号),核准本公司变更《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根据此次公司章程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因此总经理林治海先生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已于2011年7月19日办理完毕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1年9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详情参见2011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公路机械厂、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李可英、赵媛媛、宋健、张淑梅 | 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中山公用及香江集团承诺,原持有广发证券的股份转换而成的存续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完成及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及转让;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公路机械厂、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李可英、赵媛媛、宋健、张淑梅承诺:自延边公路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复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及转让。 | 限售期内,除吉林省机械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发生司法过户之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未发生转让。2010年4月21日,根据《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908,478股股份办理了司法过户手续。2011年2月21日,除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中山公用和香江集团继续履行承诺外,其他股东承诺自延边公路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复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及转让的股权已经解除限售。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公司及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广发证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发证券作为公众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方面的义务。上市后的广发证券除需满足一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外,将针对广发证券自身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风险控制、合规检查、创新业务开展与风险管理等信息,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2、广发证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建立对风险的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对风险的动态监控,增强识别、度量、控制风险的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3、为避免与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并为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①作为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存续公司业务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存续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存续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将促使其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②对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将来与存续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关于保持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并承诺与存续公司的资金往来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 | 报告期内,各承诺方均履行了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揭阳市信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及转让。 | 报告期内,各承诺方均履行了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1年07月01日-2011年09月30日 | 无 | 电话沟通 | 公众投资者 | 询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等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