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10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1-025TitlePh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金绍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天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882,083,558.32879,512,320.36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824,611,039.00826,576,828.89-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77865.7924-0.2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685,243.48-146.3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450-146.33%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64,817,818.002.38%190,184,067.69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676,177.78-9.42%33,699,849.57-10.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18-9.51%0.2362-1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18-9.51%0.2362-1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3%-4.67%4.05%-8.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6.00%4.01%-5.6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55,261.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560.00 
所得税影响额-93,375.25 
合计332,325.7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88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浙江东方实业有限公司1,077,800人民币普通股
周惠芳1,055,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武当17期99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稳健分层8期850,17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C10849,565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甬商旅游有限公司650,000人民币普通股
毛佩芬561,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苏750535,400人民币普通股
邹雅洁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姚超骏475,00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1,550,00081,550,000上市前承诺2012-12-25
金美欧15,380,00015,380,000上市前承诺2012-12-25
黄永贤3,070,0003,070,000上市前承诺2012-12-2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3,570,0003,570,000上市前承诺2012-04-26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3,430,0003,430,000上市前承诺2012-04-26
合计107,000,000107,000,0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4、2011年1-9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为上年同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5、2011年1-9月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911.69%,主要为本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截止今年第三季度末,投资总额2亿元 “年新增2亿只新型微特电机技术改造项目” 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513.81万元,投资进度缓慢。微特电机属于信息电子超精密加工制造业,其自动化生产线属于特制设备且精度要求较高。在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下,公司在采购生产设备前期,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和设备制造商筛选工作,谈判进程受诸多因素影响。鉴于该募投项目实施状况,我们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态势,如在项目快到期前确认无法如期实现,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变更情况。

今年第四季度,公司将在保持传统手机用微特电机平稳增长的基础上,努力增加智能手机用微特电机的市场份额;加快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项目的前期筹备进度,争取触摸LCM等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进入供货阶段。同时,还要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对合适的项目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确保超募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利用超募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开拓市场空间。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金龙机电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龙机电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金龙机电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市流通和转让。

2、金龙控股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股东金美欧和黄永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金美欧、黄永贤在上述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辞去上述职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日(2009 年4 月26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700万股国有股中的357 万股(以实际发行股份数的10%计算,预计不超过357 万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禁售期义务,即自2009 年4 月26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金龙机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股东金美欧和黄永贤及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及一致行动人金美欧、黄永贤承诺如下:

(1)目前,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承诺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期间,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人保证上述承诺在公司股票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承诺:今后不以任何方式占用股份公司资金及要求股份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今后不通过非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及一致行动人金美欧、黄永贤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三)关于金龙机电及重庆电子税收追缴风险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承诺:金龙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电子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税法和行政法规要求缴纳各项税款,若将来金龙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电子因相关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税收核查或其它原因需要补缴税款,对于在金龙机电上市前的部分,本公司自愿无偿代替金龙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电子缴纳。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2009年7月,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出具《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占用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的承诺函》,承诺:今后不以任何方式占用股份公司资金及要求股份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今后不通过非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今后不利用股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股份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股份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股份公司的独立性。

2009年10月,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出具《承诺函》,承诺支持和保证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各方面的独立性,客观、公正、独立履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职责,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

2009年10月,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承诺:金龙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今后不在其生产的产品或服务上非法使用或侵占发行人拥有的“■ ”及“■”注册商标,不利用上述两项注册商标侵犯发行人利益,若造成

对发行人的损失,概由金龙控股集团承担。若金龙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今后向发行人采购产品,金龙控股集团保证采购产品的价格的公允、合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五)金龙控股集团和金绍平关于金龙控股集团历史出资事宜的承诺

2009年9月,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出具承诺,承诺若因金龙控股集团历史出资事宜造成公司损失,概由金龙控股集团、金绍平承担,且为连带责任。

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发生因金龙控股集团历史出资事宜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六)金龙控股集团和金绍平关于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2009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出具承诺,承诺若相关主管部门向公司追缴社会保险费等社保费用,被追缴的社保费用概由金龙控股集团、金绍平承担,且金龙控股集团、金绍平承担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出具承诺,承诺若相关主管部门向公司追缴2009年11月前的住房公积金,被追缴的住房公积金概由金龙控股集团、金绍平承担,且金龙控股集团、金绍平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发生相关主管部门向发行人追缴社会保险费等社保费用及2009年11月前的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3,705.53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2.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740.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微特电机(马达)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5,000.00182.432,776.7455.53%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年新增2亿只新型微特电机技术改造项目20,000.0020,000.00210.03513.812.57%2012年03月31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5,000.0025,000.00392.463,290.550.00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0.005,000.000.005,000.00100.00%2010年08月25日0.0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450.00 2,450.0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0,000.00 10,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0.0017,450.000.0017,450.000.00
合计25,000.0042,450.00392.4620,740.55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微特电机属于信息电子超精密加工制造业,其自动化生产线属于特制设备且精度要求较高。在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下,公司在采购生产设备前期,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和设备制造商筛选工作,谈判进程受诸多因素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4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在广东省东莞市投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超募资金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将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3)尚未使用的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4)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公司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初始投资金额(元)期末持有数量(股)期末账面值(元)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报告期损益(元)
股票600057象屿股份(*ST夏新)29,567.427,42938,927.96100.00%9,360.54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0.000.000.00%0.00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0.00
合计29,567.4238,927.96100%9,360.54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1)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客户厦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用股份偿还债务的股票,非本公司主动持有。

(2)公司本报告期末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8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焦 点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第D153版:信息披露
   第D154版:信息披露
   第D155版:信息披露
   第D156版:信息披露
   第D157版:信息披露
   第D158版:信息披露
   第D159版:信息披露
   第D160版:信息披露
   第D161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