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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1-55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周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宁群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翟丹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数为2,494.19万元,比期初数增长了47.90%,主要原因为采购项目材料设备的预付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1,084.49万元,比期初数增长了87.54%,主要原因为本期投标保证金增加了308.43万元,合并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56.76万元所致。 3、存货期末数为13,801.7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了31.34%,主要原因为项目购买原材料增加了5,150.06万元,工程施工余额减少了2,023.52万元,合并子公司存货166.85万元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为15.9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一次性交纳一年房租32.76万元未摊销完所致。 5、无形资产期末数为101.15万元,主要原因为1月份用119万元购买信号视频音频解嵌技术所致。 6、开发支出期末数为70.6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研发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发生的相关费用成本所致。 7、商誉期末数为298.1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合并子公司财务报表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为3.87万元,比期初降低了75%,主要原因系本期待摊费用按期摊销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为162.40万元,比期初数增加了30.18%,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39.90万元,相应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数为1,268.00万元,比期初数降低了54.26%,主要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11、预收账款期末数为34.48万元,比期初降低了41.67%,主要原因为期初预收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48.63万元,本期实现销售收入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期末降低了100%,主要原因为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给予本公司“赛为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防系统软件”项目科技研发补助资金,合同编号为:南科产20080019,本公司已于2011年6月28日取得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的项目验收合格证,将20万元的资助金从“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13、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5,861.94万元,比期初增加了43.85%,主要原因为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14、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为510.36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合并子公司财务报表所致。 15、营业成本本期数为10,84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4.13%,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2,143.44万元相应增加营业成本1,500多万元,同时今年签订的海南美高梅建筑智能化项目的毛利率有所降低,该项目在本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700万元,营业成本为2,267.74万元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为26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4,870.5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上市补助100万元、深圳市财政局CMMI补助40万元及深圳市财政局研发项目补助100万元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本期数为2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了96.39%,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50万元,本报告期无相关捐款所致。 18、净利润本期数为1,787.03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了14.20%,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向全国拓展业务,签订部分毛利相对华南地区较低的建筑智能化项目;同时公司在全国战略布点,增加了相应的营运费用;公司注重人才的引进,为研发技术人才和销售人才的引进相应增加费用,造成本期净利润有所降低。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3,,474.25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了5.89%,主要原因表现为: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8,789.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2.33%;②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683.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1.87%;③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9,389.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5.47%;④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400.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61.76%;⑤支付的各项税费为824.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9.44%。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1,153.63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了232.09%,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816万元收购成都中兢伟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支付119万元购买信号视频音频解嵌技术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453.83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了98.68%,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上市发行2,000万股募集39,700.80万元,本期没有增发股票融资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3.2.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2011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49,534,024.8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70,307.1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20%。 3.2.2 报告期执行年度经营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继续推进各项工作。市场销售方面:充实销售团队,完善销售政策。坚持销售的龙头地位,充实销售力量并以团队销售为主要形式,最大限度地调动销售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确保销售任务的完成;研发方面:完善研发内部管理制度,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积极引进具有战略眼光的学术带头人,充实研发队伍,加强整个研发队伍的学习和技术交流。开展水利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的调研工作。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及成果转化工作,使之成为本行业先进的、且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和产品;募投项目方面: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加快对外投资进程。积极稳妥地使用超募资金,抓紧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力争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达产;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强化内部控制,切实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3.2.3业绩展望 2011年,国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公司将把握这一有利时机,加大水利行业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的技术研究和人才储备,逐步掌握水利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积极参与水利建设,争取在水利智能化行业取得较好业绩;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公司将积极参与轨道交通项目的投标,力争在第四季度有较好的表现;建筑智能化:公司通过前期的积累,在华南区域以外的市场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司将继续保持战略布点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勇及主要股东封其华和周新宏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勇、封其华、周新宏、陈中云、宁群仪、商毛红、胡祝银、林必毅、周晓清承诺:“本人将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本公司原监事股东卿济民承诺:“本人将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担任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封其国、陈方戈、秦涛、范开勇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关于税收优惠的承诺 公司上市前全体股东共同承诺:在公司上市成功后,若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则本人/本公司将无条件连带地按持股比例承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前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上市前全体股东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的承诺 公司上市前全体股东于2009年7月20日作出承诺:如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依法要求公司补缴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将无条件连带地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关费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上市前全体股东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公司上市前全体自然人股东承诺:“若税收部门追缴公司净资产折股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缴纳的税款及/或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与公司无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上市前全体自然人股东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利益,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上市前全体自然人股东于2009年7月20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做出了以下承诺: 1、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公司所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2、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保证不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任何与公司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本人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公司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上市前全体自然人股东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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