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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0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新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少锋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86.59%,主要系:一是报告期公司应收帐款资金回笼较好;二是公司采用应付票据结算方式较多影响;三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货币资金项目同比增长42.32%,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并入合并报表范围影响所致。 3、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加80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并入合并报表范围影响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项目同比增长102.04%,主要系公司采购的材料、零配件预付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同比减少35.7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购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至控股,改权益法核算为成本法核算所致,溢价部分转至商誉核算。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项目同比增长31.8%,主要系子公司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建造员工住宅工程所致。 7、报告期末商誉项目同比增加5045万元,主要公司溢价控股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项目同比增长50.00%,主要系本期公司采用应付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应交税费项目同比增长54.78%,主要系本期公司应交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预收款项项目同比增长93.52%,主要系本期公司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项目同比增长77.96%,主要系子公司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收到住宅工程项目工程保证金及住宅工程出售给员工收到保证金所致。 12、报告期末长期借款项目同比减少79.17%,主要系本期借入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3、报告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同比减少55.67%,主要本期系欧元汇率、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14、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增长60.35%,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并入合并报表范围影响所致。 15、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44.73%,主要系公司应收帐款减少,相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16、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80.07%,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处置恒隆商务股权,获得额外投资收益所致。 17、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28.63%,主要原因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18、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86.40%,主要原因本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损失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参股公司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股权的预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650万元收购自然人薛黎明和张少华分别所持深圳尤迈26%和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累计持有深圳尤迈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该议案已于2011年6月29日经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详情请见2011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关于增持参股公司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截止公告日,该笔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深圳尤迈并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1年1-6月深圳尤迈以权益法计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209.12万元。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深圳尤迈的经营业绩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且将以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不再相应计算投资收益。 2、201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慈溪地区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亿元,各发起人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20%,为第一大股东。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8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关于发起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截止公告日,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已经宁波市金融办审批通过,公司设立的其他相关手续仍在办理中。 3、201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预案》,同意公司以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对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电子实业”)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19,280.20万元,其中12,600万元作为新海电子实业新增注册资本,其余6,68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用于认购新海电子实业增资的资产包括:自有货币资金3,100万元,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作价16,180.2万元。本次增资后,新海电子实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3,6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9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截止公告日,该事项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仍在办理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新华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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