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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10月13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中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1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志洁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任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志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任副董事长,简历请参阅附件。

董事会认为王志洁先生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公司对董事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皖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该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5.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皖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接到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正信”)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大华”)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天健正信因进行分立重组,天健正信的分立部门和相关分所加入立信大华,相关业务转入立信大华,此外,立信大华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解聘天健正信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流畅、延续,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皖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告。审议上述二、三、四、五项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附件:

王志洁个人简历

王志洁先生: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大连工学院无线电系。现任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和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15%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3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1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接到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正信”)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大华”)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天健正信因进行分立重组,天健正信的分立部门和相关分所加入立信大华,相关业务转入立信大华,此外,立信大华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解聘天健正信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流畅、延续,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该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5.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0-05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说明

公司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正信”)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接到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正信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大华”)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天健正信因进行分立重组,天健正信的分立部门和相关分所加入立信大华,相关业务转入立信大华,此外,立信大华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解聘天健正信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流畅、延续,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公司变更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同意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4、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9:3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1年1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王志洁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任副董事长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1年11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延风

联系电话:0551-5318666

传真号码:0551-5311668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7号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邮 箱:wtkjfz@mail.hf.ah.cn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1年11月22日召开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志洁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任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次会议召开时起,至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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