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1-039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1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持有的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100%股权工作已全部完成,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发生前,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同属兴蓉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进行调整如下: 表1:2011年三季度合并报表期初数调整前后对比表
表2:2011年三季度合并报表上年同期数调整前后对比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调整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1-040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1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